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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原是美事(拉六)

作者/林永基|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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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苦難原是神命定的(帖前三3),苦難卻是叫人受益(羅五3-5;約九1-3),拉近神人之間的距離,在苦難中能自覺與奮興,必可看見神的作為(拉五5、8)。
一、控告成了代求(五17-六5)
1、官長不明原由的控告,促使王查明真象。
2、王查明真象而明白神的旨意,由此得知下列教訓:
a、神的應許絕不受阻(提後二9;申十二32;拉六1-5)。
b、神的應許有大權能(拉六11-12),叫誣告者無法立穩(民十二1-5)。
c、神的應許必定成全(拉六3-6;但三28-30;腓一12、30)。
二、敵人成了朋友(六6-10)
1、神化敵為友:選民重建聖殿乃神喜悅之事,故得神之助,化敵為友(拉六6-7;箴十六7;創二十六18、28)。
2、神化阻力為助力:神感動王,撥出經費,協助建殿(拉六8-9;書一5)。 3、神使王知禍福在神手中:王降旨不可攔阻聖工(拉六10-12;徒二十35;路六38)。
三、患難成了祝福(六13-15)
1、患難造就了人的信心:神賜選民意外的順利,得官長的協助,建造聖殿(拉六13;詩二十三5;徒八1-3)。
2、苦難叫人行道蒙福(拉六14-15):
a、順服神命:凡事亨通(代下十一17)。
b、各盡其職:先知的勸勉,長老的信心,會眾的自覺,把殿修造完成(羅十二6-7)。
四、持守神的祝福(六16-22)
1、感恩奉獻:奉獻是人對於神的愛的一種回應(拉六14-18;可十二41)。
2、紀念救恩:守逾越節乃是不忘神的救贖(拉六19-22;出十二43)。
3、分別為聖:感念神患難中的保守與祝福(林前五7-8)。
結論
順服神者必勝仇敵所加諸之患難。信心的行為使敵人蒙羞,榮神益人(羅八2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林永基  #經卷  #靈糧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