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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被派做宰相

作者/簡東豪|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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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法老又對約瑟說,我派你治理埃及全地(創四十一41)。

一、為什麼能做宰相

1、酒政的介紹(創四十一9-14)。
2、為法老解夢(25-36)。
3、法老的賞識(37-40)。
4、真神的高舉(四十五8)。

二、做宰相的時候

1、關心年老的父親、恭敬父親(四十六27、29)。尊重父親的話(四十七29-31,五十14)。
2、敬畏神(四十二18)。
3、不以惡待惡(四十五5,五十15-21)。
4、明白神的安排(四十五7,五十20)。

三、教訓

1、要孝敬父母(弗六1-2;提前五4),關懷親屬(提前五8)。
2、尊榮在神(代上二十九12),要敬畏神(彼前二17)。
3、不自己伸冤,當以善待惡(羅十二19-21)。
4、凡事要察看神的作為(傳七13-14),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簡東豪  #人物  #靈糧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