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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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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十二14。
一、人常咒詛別人
1.咒詛仇敵(民二十四10)。
2.咒詛惡人(士十七1-2)。
3.咒詛有權勢而作惡者(傳十20;箴二十四23-24)。
4.咒詛富裕而不道德者(傳十20中;箴十一26上)。
二、不可咒詛
1.咒詛是惡言為神憎惡(詩三十四13;彼前二1)。
2.頌讚神的話與咒詛人的話不可同出一口(雅三9-12)。
3.主要按人口所出的話審判人(太十二34‘37)。
4.當謹慎勒住舌頭,棄絕一切惡言(西三8)。
三、只要祝福
1.祝福你所喜愛的人(箴十一26下;撒下六18-20,十九39;伯二十九13,三十一20)。
2.祝福咒詛你的人(林前四12;路六28)。
3.祝福逼迫你的人(羅十二14上;太五44)。
結語:只要祝福,不可咒詛,是信徒當努力的品行;如此才合乎聖徒的體統,才完全如天父一樣;這也是承受福氣之門路(路六36;太五48;彼前三9-11、16)。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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