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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生活規範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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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在世上雖然猶如寄居,日子短暫,但是生活的態度能否得主喜悅,對離開這個世界以後那永遠的未來卻大有影響(林後五9-10)。為此我們根據聖經的教訓,提出幾項生活的基本態度,共同學習:

一、處處不忘榮耀天父

 1.我們是天父為祂的榮耀而創造的(賽四十三7)。
 2.我們是天父用重價救贖的,所以要在我們身上榮耀天父(林前六20)。
 3.主耶穌要我們常為榮耀天父而努力(太五16,六9)。
 4.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在年輕時,就曉得為榮耀天父而奮勇(撒上十七1-51)。
 5.能獲主賞賜公義冠冕的使徒保羅,在信主以後即畢生為榮耀天父而效力(腓一18-20;徒二十24)。
 6.天父不喜歡那些敗壞祂榮耀的人和不努力使祂得榮耀的人(撒上二27-32;該一7-9)。
 7.在日常生活中,隨處留意那些事情足以使天父的聖名被譭謗而小心遠離,時常考察那些事情能夠令人讚美天父而盡力多做,這就是「處處不忘榮耀天父」。

二、事事不忘顧及別人

 1.「專顧自己」是末世人心的特徵(提後三1-2)。
 2.聖經卻教訓我們:「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
 3.聖經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約壹三18-19)。
4.亞伯拉罕、約瑟、摩西、路得、大衛、保羅等,這些神所喜悅,所賜福的信仰先賢,「不忘顧及別人」就是他們生活的態度(創十三8-9,十四13-16,十八1-8、22-32,四十五4-11;來十一24-25,三5;得一15-17;撒下九3-7;林前九23;林後十一29;羅九1-3)。
5.主耶穌清楚的指出,凡不知顧及別人的,終將被神丟棄(太十八23-34,二十五41-45;路十六19-26)。
6.在不違背天父旨意的原則下,無論何事,多為別人設想,對人有妨礙的,會使人痛苦的,盡量避免,能造福他人的,能使人快樂的,竭力以赴,這就是「事事不忘顧及他人」的表現。

三、時時看重屬靈益處

1.「屬靈益處」是指真神憑著祂的慈愛應許賞賜給世人有益於靈性的一切恩典(包括現今的和將來的)。
 2.看重屬靈益處是聰明人的態度(林後四18)。
 3.神要看顧那仰望祂慈愛的人(詩三十三18-22)。
 4.以掃和雅各的史實,說明了對神恩典的看重,是蒙主喜悅的必要態度(創二十五29-34,二十七1-37;來十二16-17;瑪一1-3)。
5.看重屬靈益處的實際行動乃是不惜付出任何犧牲,一心追求並持守一切有益於靈性的恩典。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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