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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不可喪志

作者/吳揚道|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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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要收成(加六9)。
△喪志:失去意志。
一、何為善事?
1.向家人盡責(提前五10、14、4;弗六1-4)。
2.向信徒(加六10;太二十五35-40)。
 
3.向眾人(加六10;路十29-37)。
4.向施教的人(加六6;林前九9-11、13-14)。
5.順從聖靈的引導(加六8,五16、22、25)。
二、為何會灰心喪志?
1.罪人頂撞(來十二3、4;太十二9-14)。
2.被人嫉妒(約十一41-45、47-48、50;可十五9-11)。
3.行善要受苦(彼前二20-21,三13-15)。
4.學習主不灰心(賽四十二4;羅八34、37)。
三、到時必有收成
1.萬務有時(傳三1-3、17;約四51-53)。
2.得神祝福(箴二十二8-9;創二十六12)。
3.榮神益人(太五14-16;徒十一24)。
4.得神稱讚(約四34-36、41-42;太二十五20、2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吳揚道  #人物  #靈糧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