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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神兩件事

作者/邱義雄|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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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徒四29-31。
使徒時代,使徒們為了傳揚福音,受到逼迫被下監牢,且遭受恐嚇。被釋放後,回到會友那向大眾報告,大家同心合意禱告,求神兩件事,他們所求的這二件事,也是今日發展教會的需要。
一、求神賜膽量,勇敢作見證
1、沒膽量的人,不敢作見證,甚至不敢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參考:太二十六69-75)。
2、勇敢作見證,可引領更多人歸主(徒十一19-21)。
3、有膽量,該講的才敢講(弗六19-20)。
4、神所賜的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的心(提後一7)。
二、求神同工,使神蹟顯明
1、神蹟奇事可證實所傳的道是真(可十六20;徒十四3)。
2、神蹟奇事可使外邦人信服(羅十五18)。
3、神蹟奇事可使眾人尊敬我們(徒五12-13)。
4、神蹟顯明,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徒五12-14)。
結語:他們作了決定,立刻同心迫切禱告,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都震動,所求的立刻得到,大家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主藉使徒,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徒四31、五12)。願我們效法使徒時代求這兩件事,使今日的教會福音廣傳,神蹟顯明,日日光明發展。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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