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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被誣告下監

作者/簡東豪|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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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瑟的主人聽妻子的話,就把約瑟下在監裏(創三十九19-20)。人常好景不常。
一、為什麼下監
1、不從主母的惡行(創三十九7-8)。
2、不敢得罪神(9)。
3、堅持立場到底(10-12)。
4、主母老羞成怒誣告他(14-19)。
二、下監的時候
1、得神同在(21),在司獄前蒙恩。
2、承辦司獄的業務,所作的盡都順利(22、23)。
3、不因坐牢憂愁(四十6-7)。
4、被人遺忘不怨(14、23)。
三、教訓
1、為良心對得住神而受屈的,是神喜愛的(彼前二19)。
2、因善行而受苦,是神所喜愛的(彼前二20)。
3、忍受毀謗的人有福(太五11-12)。
4、主不因我們的苦境撇下我們(約六37,十7-16)。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簡東豪  #人物  #靈糧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