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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之正路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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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箴十四12(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所相信的最好;其實,聖經告訴我們「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西一28(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
  △我們相信:本會所傳的就是全備的福音(西一25),得救之正路。其步驟如下:
一.得救恩的準備階段(悔改相信耶穌)
 △所謂「得救」就是從罪惡裏蒙拯救以享平安(太一21),以備將來進入天國享受永生(提後四18)。
 1.悔改──痛悔前非,改過自新。
(1)施洗約翰開始傳道的話:「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2)。
(2)主耶穌開始傳道的話:「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
(3)保羅勸勉人:「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十六20)。
(4)施洗約翰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
  △要如撒該(路十九8~9),或如行邪術的燒書(徒十九19),才能算是真正的悔改。
 2.相信──相信耶穌為獨一救主。
 △信心是得救之根本原則。
(1)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0~31)。
(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3)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4)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
二.得救恩的領受階段(領受水靈二洗)
 約三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多三5:「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徒二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1.領受水洗使罪得赦(徒二38,二十二16)。
  徒二十二16:「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本會之洗禮,有赦罪之權能,是賜下祂的靈(聖靈)在本會;因為赦罪的權柄在於聖靈(約二十21~23)。
 △本會之之洗禮有赦罪之權能證據如下:
(1)施洗時常看到洗禮的水變成主耶穌紅紅的寶血(參:約壹五6)。
(2)常有受洗後病得醫治之見證(參:可二10~12)。
(3)受洗後較容易得聖靈,因為受洗罪得赦後,神聖潔的靈就會降在他身上(參:徒二38,十九4~7)。
(4)受洗後,似如卸下罪之重擔,感覺身心輕鬆;且舊有之壞習慣即可脫離。
 2.受聖靈得基業憑據(弗一14)。
  弗一14:「這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
 △是否得了聖靈,要以說方言(靈言)與否為證據(徒十44~46,十九6)。
(1)非信了耶穌就有聖靈(參:徒十九1~2)。
(2)非接受洗禮就算有聖靈(參:徒八16~17)。
(3)非有好行為就算有聖靈(參:徒十章)。
 △本會稱為真教會,乃因神賜下「水靈二洗」的真救恩在本會之故。
結語:領受水靈二洗之後,就在生命冊上有名,便被稱為神的愛子,是神喜悅的(參:太三16~17);但是,我們還活在世上,除了有聖靈之帶領外,必須藉著道理靈修,保持聖潔才能進入天國見神。因為人非聖潔不能見神(來十二14)。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