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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正路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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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30)聖經的指示如下:
一.相信耶穌(徒十六31
 1.相信祂為我們的罪受死,第三天已復活(林前十五3~8)。
 2.相信祂是獨一的救主(徒四12;約十四6)。
二.悔改前非(徒二38
 1.宗教上的悔改(帖前一9;徒十九19)。
 2.行為上的悔改(路三8~14)。
三.接受浸禮(可十六16
 1.受浸使罪得赦(徒二38,廿二16)。
 2.洗禮必須正確,才能顯出功效(弗四4~5;參看:王下五13~14)。
(1)要奉主耶穌的名(徒二38,十九1~5)。
(2)低下頭(羅六4~5;約十九30)。
(3)全身浸入活水裏(約三23;西二12;亞十三1)。
四.領受聖靈(多三5
 1.聖靈是得天國的憑據(弗一13~14)。
 2.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八15~16)。
 3.聖靈臨到身上,會被感動說出靈言。使徒以此為受聖靈的憑據(徒二1~4,十44~46,十九1~7,二33)。
 4.要靠聖靈作新人,過著聖潔、愛神、愛人的生活(帖後二13;加五22~23)。
結語:找到得永生之正路,就當起而行之,因為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太十一12)。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福音講章集》,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