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創世之時設立
2. 在汛的曠野再指示出來
3. 在西乃山列入誡命
4. 因不守聖日被擄於巴比倫
5. 聖殿重建後嚴守聖日不敢再犯
二.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
1. 使人記念神是造物主
2. 使人得享身心的安息
3. 使人記念神的救恩
4. 使人知道神是叫人成聖的
5. 使人仰望天國的安息
三.初期教會是否守著七日的第一日?
四.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麼?
五.基督與安息日
1. 猶太人曲解了安息日
2. 基督遵守安息日
3. 基督指示安息日的守法
4. 法利賽人與主耶穌的爭論點
六.使徒遵守安息日
七.誰改為守星期日
八.當怎樣記念安息聖日
△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二3)。
△ 神造萬物的工,是於六日之間完成,就定「第七日」為「聖日」,為「安息日」,並且「賜福」給此日,這是安息日的由來(創 二1、2;出二十8-11)。
△ 聖經自亞當犯罪之後就沒有提起安息日,到了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汛的曠野,摩西纔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出十六1、23),把安息日再度指示出來。
△ 以色列人在曠野,蒙神賜下嗎哪,對於「喫」不須掛慮如同亞當在伊甸園裏一樣(創二16),但他們在這恩典之下卻不肯向神遵守安息聖日(出十六25-30)。
△ 百姓既然不守安息日,神就在西乃山把它列入親自用指頭寫的十誡,顯明守此日的緊要(申九10)。十誡的第四誡之原文如下:「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出二十8-11)。
△ 真神立這一條誡命是回溯到創世之時,可見在亞當之時就有意要他們記念此日。
△ 神的百姓不以安息日為聖日(耶十七21-23;結二十12、13)。神就藉耶利米發出嚴重的警告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必燒燬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耶十七27)。可惜,百姓不聽,終於西底家王之時,被尼布甲尼撒王燒燬聖殿和宮殿,百姓死去的甚多,剩下的被擄到巴比倫去,在那裏作僕婢,使地享受安息,至滿了70年(代下三十六17-21)。
△ 神為要應驗藉耶利米的口所說的話(耶二十五11、12),於滿了70年之時,激動波斯王古列,准許猶太人歸還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代下三十六22、23)。當時百姓中仍有人干犯安息日,所以首領尼希米就斥責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麼?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尼十三15-18)。於是叫利未人關鎖城門,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使安息日為聖(尼十三19-22)。從此時起,猶太人一直嚴守安息日到使徒時代,並沒有間斷過(徒十五21)。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二27)。可見安息日的設立,目的是要使人得著益處。
△ 安息日是神造萬物完成的記念日。神定此日,要使人知道耶和華是造物主,免得忘記神恩,或受迷去拜假神,自食苦果(參:出二十8-11;結二十20)。
△ 神說:「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舒暢。」(出二十三12)。聖經指示說:「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賽四十28)。神不需要休息,祂定了安息日是出於祂愛世人的心腸,要使祂所造的,不但是自主的,也要使為奴的和牲畜都得到舒暢。這日的需要,開始於亞當之時,因他有「修理看守」(創二15)、並治理全地的責任(創一28)。故神在創世之時就設立此日,要叫亞當享受。此日是神賜福之日(創二3),記念的人絕不會因停止工作而生活發生困難(參看:出十六29)。
△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5)。人很容易忘記神的愛,所以神要以色列人於安息日特別集會,記念神救他們脫離埃及的恩典。新約時代的選民,更當在此日記念主耶穌流血贖罪的大恩(利二十三3;詩一○三2、3;林後五14、15;徒二十六18)。
△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聖的。」(結二十12)。安息日是神賜的,在領受的人是一種恩典。神在創世之時,賜福給第七日,且「定為聖日」(創二3),使其與一般的日子不同。要百姓將此日「分別為聖」不作俗事(尼十三22;賽五十八13、14),聚集受教,與神靈交,追求聖靈,因人非聖潔,不能見主(彼前一15;來十二14)。並且叫人知道只有真神才能叫人成聖(來十10、14;帖後二13)。
△ 第七日的安息,深具「預表性」。預表神完成救贖工作之後,要使祂的子民得享天國的永遠永息。聖經明說:「這樣看來,就有一個安息日式的安息,為神的子民保留著了。因為進入神之安息的人,就歇了他的工而安息了。」(來四9、10。呂振中氏譯)。這世間並無安息之地(詩九十10),只有主耶穌能使我們得安息(太十一28、29)。我們既得應許能進入祂的安息,就當在世謹守聖日,並仰望救主再臨,帶進永遠安息(來四1;羅八22、23)。
安息日是第七日(創二1-3),是現在的星期六(路二十三56-二十四2)。現在許多的教會都以下列各項之理由守著星期日;但這些都不能成為初期教會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之理由。
1. 他們說: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所以當守此日。但聖經沒有記載當守復活日為安息日。
△ 查四福音記載「七日的第一日」共有六處(太二十八1;可十六2、9;路二十四1;約二十1、19),但是看不出門徒在此日為紀念主復活而聚會。
△ (太二十八1;可十六2、9;路二十四1;約二十1)。這五節經句指出「七日的第一日」,是為了證明主死後第三日復活的預言之正確性而已。
△ (約二十19),主在「七日的第一日」顯現,也不能作為主要使徒改守第一日的根據。因主的顯現,不只在「第一日」,聖經明說,「過了八日」又顯現(約二十26;參看:徒一3)。
△ 有人以「(約二十19)」作使徒在第一日做禮拜,紀念主之復活的證明。但聖經只記著:「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主於第一日顯現之後,門徒中且有人不信祂的復活(約二十25;可十六14;太二十八17),怎能說門徒為紀念主的復活,已經在七日的第一日開始舉行禮拜了呢?
2. 他們根據「(徒二十7)」作為守星期日的理由。其實這理由更不充足。
△ 第一,當時擘餅聚會並沒有限於某一日,甚至天天在殿裏,在家中舉行(徒二46、47)。第二,這次的聚會是夜間的聚會,因經上說:「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徒二十8)。且保羅直講到半夜(徒二十7、11)。第三,此次的聚會是因為「保羅次日要起行的緣故,是別離的聚會。何能以此為守第一日的根據呢!
3. 他們又根據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節(林前十六2)。但這也不能成為在第一日聚會的理由。
△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有新譯作:「照自己所得的盈餘,放在身邊儲藏著。」可見並不是每逢第一日在禮拜堂有聚會,在那裏奉獻。只是叫信徒在第一日把前個安息所得,而要奉獻的部分,每人抽出來「留著」,免得保羅來時現湊。
4. 他們根據啟示錄一章10節(啟一10)。但這裏的「主日」並不是指著復活日。
△ 守星期日者解釋「主日」是主的復活日,但他們卻只以推測,並不能以聖經或其他的方法來證實。
△ 主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太十二8)。那麼「主日」應該是安息日。先知書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賽五十八13、14)。這裏把「安息日」稱為「我(神)的聖日」,是神分別為聖的,是神的日子,所以約翰在「主日」看見異象,應該是指著第七日的主的安息日。
守星期日者主張基督徒不需跟猶太人守安息日。他們的理由如下:
1. 安息日是賜給猶太人的,與基督徒無關。我們的答覆如下:
△ 神所以將安息日再指示猶太人,是因為他們是選民,神要藉他們傳達祂的旨意。(參看:羅三1、2)。
△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二27)。所以在第六日神造人之後就設立了安息日。「為人」豈只指著猶太人麼?況且設立當初並沒有猶太人,也沒有其他種族之別。
△ 聖經明示,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也有權享受安息日的恩典(賽五十六2-7)。
△ 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之一,是要人記念祂創造之工。神豈猶為猶太人之神,外邦人豈可不必記念造他的主呢?(傳十二1、13;林前八6)。
2. 基督徒既靠恩得救,就無須守誡命。我們的答覆如下:
△ 得救不是靠著守律法,乃是憑著主的血,藉著人的信,這是絕對的(羅三28、25)。
△ 但在恩典之下的人,並不能因信可以廢去律法,或隨便去犯罪,保羅說是更要堅固律法(羅三31,六15;參看:太十九17;林前七19;啟十四12;十二17)。律法上的規條主已藉十字架把他撤去了(西二14、16;弗二15;來九10),所以我們不需再守。但是並不是說十誡也可以隨意去犯,乃是要靠著聖靈,守得比在律法之下的人更為完全(參看:太五17、18、21-28)。
△ 基督徒守安息日,並不是像以色列人律法之下,抱著恐怖(出三十五1-3;民十五32-36),甚覺束縛(太十二1、2;可三1、2)。乃是如在伊甸園裏,沒有驚慌,以歡樂的心情去享受主的恩賜(參考:創二3;出十六23-25)。
3. 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既來了,不必再遵守。我們的答覆如下:
△ 歌羅西二章16、17節(西二16、17)說: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就是基督。這些「影兒」因著基督被釘十字架,都要撤去。如逾越節已由影兒到形體(林前五7、8)。舊約飲食上的規矩,也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但飲食的本身卻不能廢掉。照樣,舊約守安息日的各種條例,在新約已經不必守,這事不可讓人論斷你們,但安息日的本身卻不能廢掉,如同飲食不能廢掉一樣。安息日的後事,還要等候基督再臨,進入永遠的安息才能實現(來四10)。
4. 根據「(加四10)」及「(羅十四5、6)」。守星期日者以這二處經文為根據說:彼此不要為著日子而爭論,守安息日也好,守星期日也好,因為都是為主而守的。我們的答覆如下:
△ 按羅馬書的「這日」,「那日」,「日日」,根本不是指著「安息日」或「星期日」。前後文皆論「吃」的問題,可見是為飲食的規矩(來九10),或為禁食的日子和節日說的。舊約有許多節日之外,還有甚多禁食的日子。例如:
△ 贖罪日的禁食(利十六29-31,二十三27-32)。
△ 普珥日的禁食(斯九31)。
△ 其他有四月、五月、七月、十月的禁食(亞八19;參看:耶三十九2,五十二12、13;王下二十五25;耶三十九1)。
△ 當時的信者仍舊沿守舊約,謹守日子(節日或禁食日)月分,節期,或飲食的條例等。所以保羅說:「我為他們害怕」(加四11)。(加四10)及(羅十四5、6)既不是為守安息日的問題而寫的,就不該引來為否認守安息日的根據了。
守星期日的人,以為基督已經廢掉安息日,因此我們須查攷「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對有關安息日問題所持的態度和言論。
猶太人被擄於巴比倫,在那裏為奴70年,原因是為不遵守安息日(耶十七27;代下三十六17-21)。故此,自從巴比倫歸來,他們認為國家的存亡,乃在乎能否遵守神的律法和安息日(尼十三15-22)。他們便「發咒起誓」今後必謹守遵行安息聖日(尼十29-31)。後來,猶太人的拉比們就加多了許多守安息日的規律。據傳共有39項律法,以及它們的分條、分節、分則、分題。若是違犯而被拉比們知道,就得受罰,或被趕出會堂。
主在世之時,經上記著說:「在安息日照祂平素的規矩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四16)。又說:「祂到迦百農,在安息日教訓眾人。」(路四31)。不但這樣,祂為人子在地上的工作也安排做到第六日完畢(約十九31),就在墳墓裏安息,待第一日才從死裏復活,繼續進行救世的聖工(路二十三55-56,二十四1、2)。
耶穌基督因安息日問題,常與法利賽人惹起衝突,甚至為此事而被謀殺(可三1-6;太十二9-14)。原因並不是耶穌不守安息日,乃是他們對安息日的見解和耶穌不同(參看:約九14-16)。當時猶太人是照著摩西的吩咐活在律法之下,且加上拉比們的規條,守著安息日。按律法:
△ 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二十10)。
△ 這日不可在一切的住處生火(出三十五3)。
△ 雖在耕種和收割的時候,也要停工守安息日(出三十四21)。
△ 若干犯安息日,或在此日作工的都要治死(出三十一12-17,三十五2;民十五32-36)。
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祂帶來豐盛的恩典(約一14、17),要把我們從律法之下贖出來(加四5)。所以祂守安息日不受律法的規條束縛,乃是站在恩典之下,本著神在伊甸園裏為人設立安息日的美意。是一種享受而不是重擔;是自由而不是轄制;是快樂的不愁苦的(參看:創二3;出十六23-25;賽五十八13)。守的日子雖同,但因一在恩典之下,而一在律法之下,所以耶穌難免被法利賽人視為犯神律法,不守安息日的。但主絕不隨從當時錯誤的遺傳,不怕周圍的威脅和迫害,以身作則,留下神的兒子當怎樣去守安息日的榜樣。
﹙1﹚ 法利賽人反對主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喫有一個安息日,主和門徒從麥地經過,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喫。法利賽人就攻擊耶穌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太十二1、2)。對這個責問,主耶穌提出二個理由認為無罪:
a. 大衛和跟從他的人,喫了不可喫的陳設餅不算有罪,因為是在飢餓之時作的(太十二3、4、7)。
b. 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也是沒有罪。因為在聖殿裏所作的都是屬於服事神的事。聖殿預表耶穌(約二19、21),主的門徒都是祭司(啟五9、10)。意即門徒在耶穌恩典裏作屬神的事,在安息日雖然沒有停止工作,也不算有罪(太十二5、6、8)。
﹙2﹚ 法利賽人反對耶穌在安息日治病
a. 有一次在安息日耶穌要醫治一個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又遭到法利賽人的抗議。主就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9-13)。
b. 主醫好了38年的病者,而被攻擊謀害之時回答說:「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守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麼。」(約七22、23;五5-18)。
c. 另有一次主醫治一個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的女人。管會堂的就氣忿忿的對眾人說: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那時主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麼?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綁麼?」(路十三10-16)。
如上看起來,耶穌與法利賽人對安息日的爭論點,不在於日子(祂並沒有改變安息日之意),乃在於安息日的守法。他們是根據律法和遺傳而守,耶穌卻以「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之宗旨守著。主的指示可歸納為二點:
a. 在安息日辦理關於神的事是可以的(約七23;太十二5)。
b. 在安息日行善和救命也是可以的(太十二12;可三4)。
所以基督徒當跟從基督的腳縱,在真神所定的聖日休息俗事,在此日紀念神恩,敬拜真神,並做些榮神益人的善事(太十五9;創二3;賽五十八13、14)。
守星期日者往往把改守第一日的責任掛在主耶穌和使徒的身上。但我們不但不能從聖經查出主廢掉安息日的證據,祂的使徒保羅們都是照著素常的規矩守著安息日(徒十七1、2)。茲引證如下:
1. 保羅和巴拿巴在安提阿:「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讀完律法和先知書」;「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徒十三14、44)。
2. 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聚會的婦女講道。」(徒十六13)。
3. 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在那裏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來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十七1、2)。
4. 保羅在哥林多:「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十八4)。
5. 雅各在耶路撒冷向那些歸主的外邦人決定規條時,見證守安息日的事實說:「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徒十五21)。
6. 主耶穌指示門徒,於耶路撒冷被毀逃走之時,要祈求不可遇見安息日。可見到了主後70年羅馬兵攻打聖城的時候,門徒還守著安息日(太二十四20)。
主與使徒沒有廢掉守安息日,那麼到底是誰改為守星期日的呢?茲根據有權威的著作,提出一些證據以供研究:
1. 1900年5月24日紐約講壇報的週刊上有如下的記載:「是不是沒有明確的誡命叫我們守每週的第一日為安息日,以代第七日呢?一點也沒有,無論是基督,祂的門徒,或早期的基督徒,都沒有以每週的第一日代第七日為安息日。」
2. 浸禮會手冊(Baptist Church Mauual)的著者希斯考博士(E.T.His cock,D.D.),曾向紐約聚集的浸禮會牧師演講說:「從前和現在都有一條『守安息日為聖日』的誡命,但是那安息日並不是星期日。然而有人卻要說,安息日以及它的一切義務,利益和認許,是由每週的第七日移轉於第一日了。對此題我已研究多年,並且也很懇摯地尋求關於此題的知識。我曾問道:在那裏可以找到這個改變的記錄呢?不能在新約裏面──絕對地不在其中。安息日制度之由每週的第七日換至第一日,在聖經中是找不著證據的。」──見1893年11月16日的Examiner報。
3. 桑末貝爾教授(N.Summerbell)是美國一位著名的牧師,曾任安提阿大學校長。在他所著的「基督徒歷史」一書第418頁中,他給我們一個直接的見證說:「他(羅馬教會)已顛倒了第四條誡命,取消了聖經中之安息日,而設立星期日為一個聖日。」在他所著的「主日論文」之第163面中,引證普靈氏的話說:「使徒和早期的基督徒都慶祝第七日為安息日,直到老底嘉會議時,才將此日遵守完全取消。」以上的引證都是由改正教派的言論而來。下面是從天主教的著作中選出來的。
4. 澳洲雪德尼市的天主教報(Catholic Press)於1900年8月25日一期中,有如下一段:「星期日是天主教的制度,唯有根據天主教的原則,才能辯護遵守此日的主張;聖經自首至尾,對於此每週公眾禮拜之由每週之末日而轉調至每週第一日,從未有一句授權的字句。」
5. 下面的問答摘自奇爾門神甫所著的「信徒教義問題」,這本書在1910年曾受教皇的祝福。
問:那一天是安息日?
答:星期六日是安息日。
問:為什麼我們不守星期六而守星期日?
答:因為老底嘉會議的時候(主後336年。註:或為364年),天主教會將這個儀式由星期六改至星期日,所以我們遵守星期日而不守星期六。
6. 恩來脫神甫(T. Enright)任Redemptorist Fathers College校長時,有一篇演講詞的一段如下(1893年):「在地面上只有一個教會有權訂立那約束良心,在神面前應當遵守,並且如果違背即受地獄火刑的律法。譬如像星期日的制度。其他教會有甚麼權利遵守此日呢?你說是憑著第四條息日由星期六(一週的第七日)換至星期日者,乃是天主教會。今日整個文明世界所服從的是那一個教會呢?聖經說:『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但是天主教會說:『不!要守每週的第一日』。於是全世界都低頭服從天主教會的命令。」
如上所列舉的證據,顯明廢掉守聖安息日的是天主教會。他非但承認,而且還矜誇著。所以每一位真實的改正教徒,不可再將改守息日的責任妄加在主和使徒,當勇敢拒絕天主教的遺傳,而遵守主所設立的安息日(參看:太十五9;啟二十二18、19)。
基督徒遵守安息日的根據和精神,由上述諒必能領略其大概了。以下的經訓是指示我們當怎樣記念安息日。
1. 放下俗事:「當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十八13)。
2. 參加聖會:「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利二十三3)。「耶穌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四16)。「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徒十三44)。
3. 傳道行善:「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可一21)。「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徒十六13)。「主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11、12;可三4-5)。
△ 關於紀念安息日的時間問題,據聖經的算法是:「晚上至晚上」(利二十三32;參看:可一21、32),即今之星期五晚上至星期六晚上。關於我們橫過「國際日線」一事,似乎使守安息日的問題陷入困難。但我們均根據當地人日曆的算法,在第七日按該地的時間遵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