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大煜等 編者 / 發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初版日期:1998年9月
1. 俄巴底亞(1)。本書沒有說明作者的身世,書中也沒有其他資料來判斷是那一位俄巴底亞,因為這名字在舊約聖經有很多。本書作者可能目擊京城的淪亡,因而得神默示,宣告以東人的罪狀及其命運。
2. 名字的意義:耶和華的僕人。
△關於本書的著作時間有兩種看法:
1. 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之後(公元前586年),以東淪于巴比倫之前(公元前582年)。
2. 可能在猶大約蘭王時代(公元前853年-841年間),因為當時正是以東人背叛以色列人的時候(王下八20-22;代下二十一8-10)。
△有關寫作的地點和上述之時間有關:
1. 在巴比倫向猶大人說的。
2. 在耶路撒冷向猶大人說的。
1. 論以東之罪惡和毀滅。
2. 論猶大之復興。
1. 以掃又名以東,是以東人的始祖(創三十六1、9)。
2. 他們原本居住於西珥山(創三十六8;申二5)。
3. 以東人建立王國大約始於公元前十三世紀,歷經約四百年之久才由部族成長為王國。當以色列尚未立王之前,以東已有八個王統治(創三十六31-39)。
4. 是以色列的弟兄,卻一直成為世仇(參:撒上十四47;撒下八14;詩六十;王上十一14-22、25)。
5. 約蘭王時,以東人背叛(代下二十一8-10、16-17;王下八20-22)。
6. 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公元前586年),人民被擄,以東人幸災樂禍並乘人之危,霸佔巴勒斯坦南地(詩一三七7;摩一11)。
7. 五年後,以東被巴比倫征服。
8. 波斯國時,在以東地設立行省,稱為以土買。
9. 兩約之間馬克比時代,以東被征服,強迫割禮,歸化猶太人。
10. 公元七十年,羅馬帝國攻陷耶路撒冷,以東地也隨之歸入羅馬版圖,以東不復存在,神的話完全應驗(俄18)。
耶和華的僕人俄巴底亞得了默示,論以東說,我從耶和華那裏聽見信息,並有使者被差往列國去說,起來罷,一同起來與以東爭戰(1)。為何要動員與以東爭戰﹖真神又為什麼要審判以東﹖先知說:「你因狂傲自欺,心裏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3下)。以東之所以膽大妄為,目中無人,兇殘成性,乃因:狂傲自欺。聖經說:「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又說:「耶和華必拆毀驕傲人的家」(箴十五25)。以東人狂傲不馴,因此神說:「我使你以東在列國中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視。」(2)。以東人為什麼驕傲﹖他憑仗什麼以為傲﹖這正是今日我們心中所要對付的以東人。
1. 天然屏障(3):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處。以東的首都西拉(王下十四7),這地名的意義是磐石或山巖。因為城建于叢山高地之間(賽四十二11),峭壁峋嶙,高達六百公尺,房子依山而建,仿如世外桃源。因而狂傲自大:「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但神卻說:「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裏拉下你來。」(4)。
今日我們心中的以東人,也常常憑恃一些天然優越條件而傲人,有人家室顯赫,有人家財萬貫,有人外貌俊美,有人地位尊崇……。其實這些恩賜均是神的賞賜,有什麼好誇耀的呢﹖(林前四7)。
2. 居處隱密(6):以東地多山穴,便於隱藏,不易搜尋,隱密性高,因而珍貴寶物易藏難尋,自以為萬全無慮。豈不知敵人一到,以掃的隱密處被搜尋,他的寶物被查出,因而被洗劫一空,無一倖免。
我們心中的以東人,虛謊不實,詭詐多端,暗中行惡,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豈不知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祂知人暗中所言和所行,萬物在祂面前均赤露敞開,無一可隱藏(耶十七9、10;來四13)。我們當學拿但業,做個真以色列人,心中沒有詭詐(約一47)。
3. 廣結盟友(7):以東人以利交友,以為可以互不侵犯,甚至期盼有難相助。豈知那些盟友愚弄了他,當患難臨近時,竟視若無睹,並將求助者驅逐出境。尤有甚者,這些盟友竟設下網羅陷害他,正如經上說的:「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四十一9)。
經上說:「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也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詩一四六3);又說:「你們休要倚靠世人,他鼻孔裏不過有氣息;他在一切事上可算什麼呢﹖」(賽一22)。這世代朋友背信,賣主賣友,屢見不鮮;吾人當專心仰賴神,以神為可靠的,這人才是有福的(耶十七7、8)。
4. 智者眾多(8):以東自恃智慧人多,倚靠人的聰明,以為萬無一失。但神說:「到那日,我豈不從以東除滅智慧人﹖從以掃山除滅聰明人﹖」
我們常憑自己的智慧做事,也按自己的聰明判斷,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是故,聖經指示我們,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不要自以為有智慧(箴三5-7)。因為神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一19),我們務必除滅心中的現代以東人。
5. 勇士成群(9):以東人以為他們的勇士眾多,訓練有素,足以保衛自己;但神宣告說:「提幔哪﹗你的勇士必驚惶,甚至以掃山的人,都被殺戮剪除。」
事實告訴我們,神不同在勇士無用,巨人歌利亞竟被牧羊人大衛以一顆石子打死。摩西曾經憑著血氣之勇想要拯救同胞,卻徒勞無功。經上說:「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詩三十三16-17)。我們當認清,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九11),這得勝的機會,乃是神所賞賜的。
△上列幾項乃當日以東人據以為傲的理由,這些正是以東人犯罪的根源,今日基督徒也當徹底檢討,我們心中有無類似的以東人﹖當靠主剪除心中的以東人,以免遭受以東人被滅絕之命運。
1. 陷害兄弟(10):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也必永遠斷絕。
△該隱殺害弟弟亞伯(創四8-15);約瑟受哥哥們陷害(創三十七18-28);這都是殘絕人倫之惡事,是骨肉之間不該有的。經上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
2. 袖手旁觀(11):當外人擄掠雅各的財物,外邦人進入他的城門,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與他們同夥。
△經上說:「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麼﹖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麼﹖祂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麼﹖」(箴二十四11、12)。保羅也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3. 幸災樂禍(12):你兄弟遭難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猶大人被滅的日子,你不當因此歡樂。
△真神不喜悅人有幸災樂禍的心理(箴二十四17、18),這也是義人不當有的表現(伯三十一29);所以,幸災樂禍的人,必不免受罰(箴十七5;參:結二十五1-7,二十六1-6)。
4. 趁火打劫(13):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
△這是惡人的行徑,絕不可為。乘人之危,搶奪財物,獲取高利,這是以東人的罪行(耶二十10;箴二十八8;參:申二十五17、18)。
5. 落井下石(14):你不當站在岔路口,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
△約伯和約瑟都曾遭遇此種椎心之苦(伯十九13-22;創五十15-18);朋友有難,同靈有苦,當發揮一體之精神,彼此照顧(林前十二25-27;弗四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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