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冊 第二課【教會生活】
  • 引言
     
    「又將萬有服在祂(基督)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一章22-23節)。
     
    我們所領受的信仰,不單是神所啟示的真理,也是敬虔生活的實踐,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在家庭、社會、學校和教會中,活出信仰的見證來;這一課就讓我們來認識和學習「教會生活」。
     
     
    一、教會的意義
     
    「教會」(Ecclesia)一詞,希臘文是「被召出來」的會眾之意,以屬靈的意思,就是蒙主耶穌寶血所救贖而分別為聖的團體(啟示錄五章9-10節),因此教會設立的意義為:
     
    1、教會是永生神的家:主耶穌揀選我們,要組成一個屬靈和諧完美的國度,這國度與世上的國不一樣(參:馬太福音二十章20-28節),不是追求權位財勢;也與世上的社團不一樣,不是追求人的興趣喜好。教會乃是要顯出家的精神,因此聖經稱信徒是神家裡的人(以弗所書二章19節),因我們承受同樣的生命,猶如家中的弟兄姊妹同承父母之生命一樣。
     
    2、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三章15節),神設立教會,使信徒蒙受恩典,乃是要顯明神的福音,使一切受造之物能明白神的智慧,如保羅所說:「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以弗所書三章9-10節)。因此教會就是「真理的承受者」,承受聖經的真理,以真理為榮;教會也是「真理的持守者」,不以人意解釋,乃忠於神的啟示(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信徒就完全遵照聖經的教訓而行,不因時代潮流的影響而忽略真理(希伯來書二章1-3節),更不因不信者的阻擋、逼迫而放棄真理,當靠聖靈的幫助,持守真理到最後。教會也是「真理的傳揚者」,無論得時不得時,都當盡力傳揚神的福音,使更多人認識道理的奧秘和美好,而忠心跟從主。
     
    3、教會是神的見證:神曾藉著以賽亞先知告訴以色列百姓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節),今日屬主的信徒也是一樣,神設立教會就是要成為祂的見證。因此教會要見證主的真理,也要見證神的能力,所以教會要有神蹟奇事隨著,以見證教會是真的,這也是神所應許的(希伯來書二章4節);同時教會更要見證神的本性,信徒當有好的行為,能彼此相愛,使別人看見聖靈改變的力量(參:約翰福音十三章35節),藉這些見證,使人認識神的偉大和愛,而接受主的救贖。
     
     
    二、信徒與教會
     
    保羅教訓我們不可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以弗所書二章19節)。這表明一個人既信從主耶穌,就必須加入教會的團契,過教會生活,不可自居於教會之外,不可認為:「我只要信主,自己在家裡讀經、禱告就夠了;信仰是個人的事,何必參加教會的各項敬拜神的活動?」信徒與教會是聯屬的關係,如保羅以肢體和身體為喻,闡明這關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以弗所書一章23節),又從主耶穌所講「葡萄枝子與葡萄樹」的比喻中(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可以明白,信徒不可離開教會,否則靈命必會枯乾,以致喪失活力和生命。因此每個信徒都當過正常的教會生活,領受生命的供養、補給,如樹枝領受樹幹(身)之養份一樣,使靈性更加豐盛活潑。 
     
     
    三、教會生活的原則
     
    教會既是由眾信徒組成,是個團契,它就需要一些原則來建立信徒間的關係;教會又是神的見證,更需要這些原則來完成這神聖的使命。因此我們當明白教會生活的原則。
     
    1、聖潔的原則:「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一章15節),故當靠著聖靈的幫助和真理的訓誨,除去過去虛妄污穢的存心和行為(以弗所書四章17、19節),過著聖潔的生活,凡事要討神的喜悅。且信徒之間,要以聖潔的心相待(提摩太前書一章5節),不存私心,不貪虛榮、財利,使感情建立在聖潔的真理上,以愛心說誠實話,互相建立純正的信仰。
     
    2、合一的原則:教會是基督榮耀的身體,而身體只有一個,因此信徒當秉持「一個身體、一位聖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的道理根基(以弗所書四章4、6節),追求相同的意念、愛心,有一樣的心思、意念(腓立比書二章2節),表現合一的見證,使世人知道神所預備的救恩(約翰福音十七章21節)。而追求合一的方法,就是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赦免,用和平彼此聯絡(以弗所書四章2節),不分爭結黨,凡事看別人比自己強,不單顧自己,也要顧別人的事,並以基督的心為心,為榮耀神而工作,使我們在基督裡完全合一。
     
    3、事奉的原則:教會既是主的身體,就有神的生命在裡面,因此她會長大,以致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以弗所書四章13節)。為要達到此一目標,每個信徒就需盡本分,服事這個家;而事奉的動力,就是深感主愛之浩大(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而且深深體會主把恩賜賜給我們所帶來的責任(以弗所書四章7節),雖然各人的恩賜不同,但均當竭盡所能,一方面發掘自己的潛能,一方面願意接受教會的栽培,每個人都裝備起來,以相輔相成的心,各盡其職,發揮個體的功用,使身體(教會)漸長,且在愛中建立自己(以弗所書四章12、16節)。
     
    4、順服的原則:教會是個群體,需要有組織,而要發揮組織的功用,就需要存順服的心,每個人要有扶助真理的心志(哥林多後書十三章8節),「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彼得前書五章5節),使教會聖工在尊主為大、相愛和諧中求發展。
     
     
    四、教會生活的實踐
     
    談論教會生活的原則之後,最重要的就是把這些原則融入實際的教會生活之中,表現出活的信仰來
     
    1、個人方面
     
    a、在靈修上:當多多參與聚會和各項與自己相關的團契聚會、活動,藉此多接受真理的培育(參:希伯來書十章25節),且要知道聚會是奉獻時間事奉主,所以不可以領會人員口才之好壞,作為是否參加之依據;另一方面要建立自己讀經的習慣,能有系統的研讀,以真理作生活上的原則和力量,且要多多禱告,每個人均能建立禱告的生活;藉真理和聖靈使自己的靈性不斷成長。
     
    b、在工作上:要深信主必賜給我某些恩賜,故願意盡自己所能為教會工作,最好每個信徒均能負責一項事奉工作,共同為建設教會而努力。
     
    c、在奉獻上:當存感恩的心,甘心樂意地奉獻(哥林多後書九章6-9節)。
     
    2、同靈之間
     
    a、彼此關懷:相愛是實際的,要能使愛心更實際有效,就當增進彼此的了解,因此當像使徒時代信徒之彼此交接(使徒行傳二章42節),就是彼此交通,互相訪問,彼此代禱。
     
    b、彼此扶持:在物質上,能實際地互相資助(參:使徒行傳十一章27-30節);在靈性上,能互相鼓勵,支持善行,互相勸勉提醒,免去世界的迷惑(希伯來書三章13節);在信仰上,大家都能互相扶持,站立穩固。
     
    c、彼此接納:大家既是同為肢體,就要明白肢體的差異性,而互相體諒、接納(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0-23節);在意見不一時,能互相謙讓、順服(羅馬書十二章10節),共同尊主為大;在互相得罪時,能彼此饒恕、認罪、代禱(以弗所書四章32節;雅各書五章16節),共同建立和睦的大家庭。
     
     
    五、結語
     
    教會是神的家,而家是一個人被愛與學習愛人的地方,也是一個人成長的園地,願每個信徒均能在實際的教會生活中,受到完美的照顧,培養成為成熟的基督徒,也能奉獻自己,參與事奉,共同促進教會的增長,使教會成為主榮耀的身體。
  • [神言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