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冊 第四課【地獄】
  • 引言
     
    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牠。」(馬太福音十章28節)。
     
    猶太人認為人死後,不是完全消滅,死人仍然存在一個荒涼、痛苦、陰暗、恐怖之處,稱為「陰間」或「地獄」。那是一個與神隔絕、沒有光明、沒有喜樂、永遠痛苦的地方。主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時候,也常常提起地獄的存在及其情景,來警戒世人。因此,我們當明白地獄刑罰的可怕,引以為鑑,以免受永刑。
     
        
    一、地獄的存在
     
    1、刑罰魔鬼的地方:
     
    主耶穌說:無愛心的行為而被咒詛的人,要進入那為魔鬼和其使者所預備的地獄永火裡去受刑罰(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啟示錄二十章10節上)。
     
    2、惡者的監牢:
     
    不守本位犯罪的天使,被囚在地獄黑暗坑中,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6節;彼得後書二章4節)。
     
    3、惡人受永刑之處:
     
    凡是作惡而不能得救、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要被扔在地獄的火湖裡受永刑(啟示錄二十章10、15節;路加福音十六章23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二十一章8節)。
     
    △真神是慈愛、公義又信實的神,必須賞善罰惡才能顯明祂的公義,地獄就是為了刑罰魔鬼和犯罪的世人所設的。
     
     
    二、地獄的景況
     
    地獄是最悽慘、最痛苦,是世上的言語無法形容的可怕的地方。地獄並非屬物質的,因為到那日必有大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彼得後書三章10、12節)。我們所知的地獄,僅是就我們所能理解的加以描述,事實上地獄是超物質界的,並非像任何有形體的物質一樣。茲就聖經中,有關地獄的描述,簡列如下:
     
    1、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啟示錄十九章20節;馬可福音九章48節)。地獄的痛苦就像毒蟲在咬你,讓你極甚難過,但蟲不死,人也不死;又像硫磺火在燒灼你的身體,全身痛苦難當,但火不滅,人也不死。
     
    2、黑暗幽暗,相當恐怖的地方,在那裡的必要哀哭切齒(猶太書13節;馬太福音八章12節)。主耶穌曾在「按才幹受責任」的比喻中,說到「又惡又懶的僕人」的結局:「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0節)。
     
    3、極深的無底坑,並有深淵隔著,到那裡的無法轉回逃脫(路加福音八章31節;啟示錄二十章1節;路加福音十六章26節)。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9節)。
     
    4、在那裡的人晝夜不得安寧,永遠受痛苦(啟示錄十四章11節)。「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二十章10節)。
     
     
    △地獄是人無法想像、最可怕的刑罰。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祂忍受了肉體上的一切刑罰而默默無聲。但當祂為我們擔當罪的刑罰,在陰間嘗死味時,卻大聲喊叫:「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5-46節)可見人被神遺棄受地獄的苦,離開天父真神的面,神權能的榮光也不再照耀他,完全失去神的愛而被撇棄不顧,此等靈魂的痛苦,真是任何人都無法忍受的!
     
     
    三、如何避免地獄的刑罰
     
    地獄的刑罰,既是如此可怕,當然不會有人樂意前往。因此我們應當謹慎戰兢,以免失去儆醒而墜入地獄受苦。那麼,我們當如何行才能免受地獄之永刑呢?
     
    1、信靠耶穌:
     
    主耶穌吩咐門徒要往普天下傳福音,凡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希伯來書的作者亦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希伯來書二章3節)?因此要逃避地獄的刑罰免被定罪,首先要相信耶穌,接受主救恩,信而受洗使罪得赦免,在神面前被稱義,成為神的兒女。
     
    2、守道到底:
     
    主耶穌提醒我們,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七章21節;雅各書一章19-25節)。神的旨意記載聖經,故當查考聖經,力行主道,並靠主保守,藉聖靈幫助,使我們一生一世守道行道,永不離開主,也惟有忍耐守道到底的,才能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羅馬書八章35-39節,十一章22節;猶大書20-21節)。希伯來書的作者勸勉我們:「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份了。」(希伯來書三章12-14節)。
     
    3、與罪斷絕:
     
    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十章26-27節)。因此,主耶穌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雅各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一章15節)。信徒當立志攻克己身,克制情慾,除盡罪惡,以免失去福音的盼望(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
     
    4、敬神愛人:
     
    愛是由神來的,有愛的人已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壹書三章14節,四章8-9節)。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愛能向審判誇勝(約翰壹書四章17-1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40節)。主在分羊比喻中曾對那些沒有愛心的人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但卻對那有愛心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以進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41節)。可見,敬愛真神,彼此相愛,行善愛人,乃是基督徒的本分,亦是得救進天國的必要條件。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真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翰壹書四章20-21節)。願我們力行主愛,敬神愛人度一生,必得天國獎賞。
          
          
    四、結語
     
    主耶穌告訴我們,世上只有兩條門路。我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地獄),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天國),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七章13-14節)。我們知道了天國的美景和地獄的可怕,就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希伯來書二章1節)。不忘時刻提醒自己,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天國的福分。凡事以信仰為重,處處為主發光,敬神愛人,並謹慎防備魔鬼的試探誘惑,儆醒禱告,靠主保守,必能勝過世界,免去地獄的刑罰,得以進入天國享受永生福樂。
  • [神言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