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冊 第一課【救恩的內容】
  • 引言
     
    保羅向提摩太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
     
    約兩千年前,慈愛的真神按照祂救人的計畫,在眾婦女中揀選了信德全備的童女馬利亞,神使她在許配給約瑟之後,還沒有迎娶之前,按照神的旨意,從聖靈懷孕生出救主。當約瑟為了馬利亞懷孕的事擔憂時,神就差遣天使在夢中指示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馬太福音一章18-25節)。由上文可知,耶穌基督乃是救恩的中心,祂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乃要完成救恩的計畫,將陷在惡者手下的人拯救出來。
    我們從聖經上認識了真神的本質、德性、創造與偉大,接下來談「真神的救恩」,將分成救恩的內容、計畫、成全、領受等四單元來講述。
     
     
    一、救恩的意義
     
    使徒保羅在最後的書信裡,簡要闡明救恩的意義。他對提摩太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可見真神的救恩包括兩部分,亦即今生與來生的救恩。
     
    1、.主必拯救信徒脫離諸般的兇惡──今生的救恩
     
    兇惡的事出於惡者魔鬼的手,故主禱文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惡者)。」(馬太福音六章13節)。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主,祂已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要釋放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二章14-15節)。是故,凡受無形的魔鬼轄制的人,(怕沖犯鬼神,生活不自由,行善無能力),都可以到主面前來;耶穌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馬書一章16節),使他們脫離魔鬼的權勢;藉信而受洗,罪得赦免,成為天國的子民,靠聖靈的能力勝過世上的罪惡,過著聖潔、敬虔、平安、自由的生活。此乃救恩的第一層意義。
     
    2、主必拯救信徒進祂的天國──來生的救恩
     
    天國是天上真神屬靈的國度,是好得無比,不朽壞、不玷污、不衰殘、不震動、充滿榮耀的地方(彼得前書一章3-5節),是得永生、享安息,永遠與神同住,與天父享受天倫的所在。因此,主耶穌曾安慰門徒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所以凡信而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是天上的國民,等候救主耶穌從天上降臨,按著聖靈的大能,使肉體改變為靈體,得被迎接進入永生的天國(加拉太書三章26-29節;腓立比書三章20-21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17節)。
     
     
    二、救恩的內容
     
    真神的救恩在消極方面乃要救人脫離死亡、罪、律法和魔鬼的權勢。積極方面乃要救人上天國,且賜給人永生和永遠的榮耀。
     
    1、救人脫離死亡與魔鬼的權勢
     
    樂園時代,始祖吃善惡果的日子,人類的「靈命」已死(創世記二章7節),但「肉體的生命」還存在。後世繁衍的人類,因靈命已死,乃是「活著的死人」,雖然軀體有靈魂,卻是沒有指望的人(以弗所書二章1、12節);所以主耶穌對門徒說:「任憑死人(靈命已死的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靈命和肉體都死亡的人)。」(路加福音九章59-60節)。亦即未領受救恩的人,不但有肉體生命的死,還有第二次的死──靈魂在硫磺的火湖裡永遠受苦刑(啟示錄二十章11-15節,二十一章8節),與魔鬼和牠的使者永遠在一起(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但真神的救恩臨到我們,要藉著主耶穌基督,得勝死亡(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4-57節)。因祂曾藉著十字架的救恩,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哥林多後一章10節)。
     
    魔鬼起初就是殺人的,不守真理的,說謊的,牠迷惑人,引誘人犯罪,致人於死地(約翰福音八章44節;雅各書三章14-16節;啟示錄十二章9節)。世人未領受救恩之前,都臥在牠的手下(約翰壹書五章19節);然而主耶穌曾凡事受過魔鬼的試探,只是祂得勝試探而沒有犯罪(希伯來書四章15節);而且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是故,凡信靠耶穌的人,住在主裡面有真平安,不受魔鬼的轄制,對於世上的苦難無憂無懼,因主耶穌已經勝了世界(希伯來書二章14節;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十四章27節)。
     
    2、救人脫離律法與罪孽的轄制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羅馬書三章20節,五章13節)。真神到時候滿足時,就差遣主耶穌在律法之下降生,並代死在十架上,乃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且領受神兒子的聖靈,就靠著神為後嗣(加拉太書四章4-6節)。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被定罪掛在木頭上,藉著祂寶血的救贖,使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基督徒既然蒙主救贖,就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因此能脫離律法的束縛(羅馬書六章14節,七章4-6節;歌羅西書二章14-17節)。
     
    罪是從亞當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章12節)。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六章23節)。然而,按著律法,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九章22節);是故,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祂為我們捨命流血,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乃要救贖人脫離一切罪惡,作祂聖潔的百姓(提多書二章14節,希伯來書十章11-14節)。
     
    3、救人進入永生榮耀的天國
     
    主耶穌在世上時,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馬太福音九章35節),指示人上天國的道路。耶穌的門徒受差遣出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馬太福音十章5-7節)。可見真神的救恩乃是天國的福音,凡相信福音的人,主必救他進入永遠的天國(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真神為選民所預備天上的基業。凡聽見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而相信基督的人,就領受所應許的聖靈──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
     
    彼得曾回答主耶穌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翰福音六章68節)。此乃所有基督徒理當共識的道理。耶穌亦曾對尼哥底母提及救恩的內容,祂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36節),可見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天國永生的福氣(約翰壹書二章25節),我們還歸從誰呢?
     
    有朝一日天地滅沒,耶穌從天再臨,祂要把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靈性的身體,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三章21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44節);我們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得前書一章5節)。在基督裡蒙神選召的人,將來得享永遠的榮耀,必領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五章10、4節)。
     
     
    三、結論
     
    真神從創世以來,就預定在基督裡揀選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得享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使我們的過犯得以赦免,能領受聖靈為印記,而擁有天國的基業(以弗所書一章3-14節)。我們既有如此豐盛的救恩,就當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希伯來書三章14節)。
  • [神言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