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冊 第二課【真神與人類的關係】
  • 引言
     
    古聖徒以利法指示我們:「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約伯記第二十二章21節)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當人類在世界上生養眾多時,與人相處就有各種不同的關係與感情。人與人之間的往來接觸,使人覺得快樂、欣慰、充實、不孤單,也提供人們彼此學習的良機;而人既是神所創造的、養活的,就有必要了解自己與神的關係;真確地認識祂,才更能知道自己所處的地位,也才能追求人生真正的意義。人類與真神的關係有下列幾點:
     
     
    一、祂是眾人的父
     
    聖經上說:「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以弗所書四章6節)。神依自己的形像造人,所以人被稱為神的兒女;真神造人用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使人成為有靈魂的活人(創世記二章7節),可見祂是人類生命的天父;雖然,今日神藉父母生了我們的肉體,但真正賜生命的卻是天上的神。祂也在造人類之前,先為人類預備生活所需的一切,且在東方的伊甸設立一個美麗的園子,將人安置在裏面,讓人們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就像父母一般,為尚在母腹的小寶貝準備一切需用的物品,只因為人類是祂所愛的。
     
    真神不但生、養我們,祂也藉著聖經及聖靈來教導、幫助、安慰我們,如約翰福音十四章27節所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慮,也不要膽怯。」只要我們認定真神為父親,祂必帶領我們度過世上的日子。
     
     
    二、祂是命運的主宰者
     
    「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使徒行傳十七章26-28節)。由此可知,真神主宰人的命運,人的生、死、禍、福全在神手中,如同聖經中因不能生育而愁苦的母親哈拿,在虔誠的禱告中,神除去她的羞恥,使她生育之時,歸榮耀給神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母耳記上第二章6-7節)。以色列人大衛,他由卑微牧人被神提升為尊貴的君王,一生所經歷的恩典無數,因此他憑信心作詩:「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凡仰望祂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詩篇三十四篇2、5節),同時他也鼓勵百姓:「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祂(天上真神),因敬畏祂的一無所缺。」(詩篇三十四篇9節)。
     
    從歷代古聖徒中也有相同的見證:
     
    1、 亞伯拉罕的信心,使神在凡事上賜福給他,讓他富足,為尊為大;他的兒子以撒以耐心的包容得神喜悅,神賜他百倍的收成。(創世記二十四章至二十六章)。
     
    2、 以色列的祖先雅各得神保守,在舅舅家獲得產業;兒子約瑟凡事敬畏神,最後成為埃及的宰相,拯救以色列百姓脫離災荒。(創世記三十一章、三十九章)。
     
    這樣的祝福全來自宇宙真神的賞賜,因此神曾藉詩人的口親自作證說:「因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救他,使他尊貴,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詩篇九十篇14-16節),只要我們尊主為大,敬畏祂,神必賜福給我們,我們也當將榮耀歸給神。
     
     
    三、祂是善惡的鑑察者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言十五章3節)。乃因神是無所不知的主,祂也是無所不在的真神;人在暗中所做的,神能在明處報應,所以我們不要如舊約聖經中貪心的亞干,暗中偷盜而害人害己,連累36人戰死,自己也被石頭打死(約書亞記七章1、5、24、25);應像約瑟敬畏神,遠離惡事,當他的主母引誘他時,他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雖然因此嘗了不少苦頭,然而終被神高舉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享受榮華富貴80年。
     
    我們當明白自己的身分──神的兒女、天國的子民、聖潔的祭司,就要立志保守自己的心,勒住自己的舌頭,約束自己的眼目,謹慎腳步,追求聖潔,作主貴重的器皿;因此,我們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等美德(提摩太後書二章22節);且明白「大學」裡所謂「君子慎獨」之道,在無人之境,亦能行止合宜。
     
     
    四、祂是公義的審判者
     
    大衛作詩云:「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篇七章11節)。因為公義原是神的本性。公義即公平正義,不以外貌判定,不偏袒窮人,也不趨炎附勢(利未記十九章15節)。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祂曾對先知撒母耳說:「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祂是非分明,賞善罰惡,也不循情面,即使是祂所眷愛的大衛,因貪愛別人的妻子(犯第十誡)、與她同房(犯第七誡)、設計謀殺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犯第六誡),神亦降罰報應,咒詛他說:「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人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參看撒母耳記下十一章至十二章)。
     
    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出埃及記三十四章7節),也不把義人和惡人同等看待(創世記十七章25節),然而惡人若肯回頭,離惡行善,神亦會赦免其過錯,他要因所行的義得存活(以西結書十八章21-23)。反之,義人若轉離義行作惡,他必因所犯的罪而死(以西結書十八章24節)。因為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詩篇五十一篇17節),但義人若退後,神心裏就不喜歡他(希伯來書十章38節)。
     
    所以經云:「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十章26、27)。對於信而受洗、罪得赦免、蒙召得恩的人而言,希伯來書又道:「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詛咒,結局就是焚燒。」(希伯來書六章4-8)。
     
    公義的神不偏待人,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所以我們若因行善受苦,也當忍耐,不可以惡報惡,為惡所勝;反當以善勝惡,善待仇敵,化敵為友(羅馬書十二章19-21節)。何況基督徒有真理的聖靈幫助我們行善,誠如保羅所云:「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馬書八章13、14、26)。「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
     
     
    五、結語
     
    神是人類的父、是人類命運的主宰、是善惡的鑑察者,也是公義的審判者;祂對人類的鍾愛、照顧是無微不至,無與倫比;祂生我們、養我們、教我們、救我們,提供我們生活的準則──聖經,我們只要能按其旨意行,神必會像母雞,把小雞藏在祂翅膀底下,保護我們;倘若我們不知謹慎,神亦會秉行公義,判斷祂的百姓。故我們當求主施恩看顧,且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直到進入祂永遠的安息──榮耀的天國。
  • [神言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