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級 第二課【聖經的內容】

  • 一、舊約大略


    舊約聖經共有39卷,依其體裁格式之不同,大致可分為四類,今依各卷之中心思想略述於下:


    一、律法書:又稱摩西五經,是以色列民族的領袖摩西所寫。

    • 創世記:記述神創造宇宙萬物的大略過程,和人犯罪之經過,及早期人類之歷史,神揀選以色列民族之過程。
    • 出埃及記:記述神藉摩西帶領本來寄居在埃及地的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入曠野之各種事蹟。
    • 利未記:記載神要求以色列人如何向神獻祭和生活法規之事,其精神就是要敬拜祂的人過聖潔有道德的生活。
    • 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行經曠野時之事蹟。
    • 申命記:記述以色列人要進入迦南地之前,神藉摩西向百姓申告各種訓誨和律法,期勉百姓建立一個詳和的社會。


    二、歷史書:共有12卷,描述以色列人的興亡事蹟,其主要目的,一是使我們明白信仰與個人、國家、民族的成長有密切關係,二是使人看見神掌管人類的歷史,更重要的是神向以色列人所作的一切,均隱藏著神救贖人類的計畫。所以研讀歷史書時,不可只當作是一個以色列族之歷史而已的角度來看,而是以追求明白神的工作、旨意來讀,必得造就。而歷史書之事蹟又可分為三段:

    (一)王國時期前之歷史:有三卷聖經

    • 約書亞記:記述神如何藉著另一位領袖約書亞(摩西的接棒者),帶領以色列人從曠野進入迦南地,領受土地做為自己的產業,建立家園。
    • 士師記:記述以色列人未建立正式國家組織前,一段由神揀選領袖(稱為士師),帶領百姓保衛自己家園時期之各種戰役和事蹟。
    • 路得記:是描寫於士師時代的一個感人的田園事蹟。

    (二)王國時期之歷史:共有三卷,每卷均分上、下卷。

    • 撒母耳記上、下:敘述以色列建國之經過,和早期兩位國王掃羅和大衛之事蹟。
    • 列王紀上、下:記述以色列國各朝代之國王和其興亡。
    • 歷代志上、下:與列王紀上、下略同,但較偏向以大衛王之子孫為王的各朝代事蹟。

    (三)亡國後歸回時期之歷史:以色列民族於主前586年完全亡國,後再歸回,不過此時只是統治它的帝國中的一省。此時期有三卷。

    • 以斯拉記:記載以色列人歸回重建他們信仰的中心──聖殿之事蹟。
    • 尼希米記:記述以色列人重建於亡國時被毀的耶路撒冷城牆之事蹟。
    • 以斯帖記:記述神奇妙保護以色列人免於被敵人屠殺之事蹟。


    三、智慧書:是記載古聖人個人靈修,所得之體驗。

    • 約伯記:討論苦難之問題。
    • 詩篇:描寫古聖人在信仰生活上的經歷和向神的禱告。
    • 箴言:言記載生活中應對之智慧、名言,使人過敬虔合宜的生活。
    • 傳道書:討論人生意義、方向之經卷。
    • 雅歌:描寫夫婦間真誠的相愛,來引導人與神建立密切的關係。


    四、先知書:共有17卷,是神在不同的時期,藉不同的工人,對以色列百姓之信仰,提出針砭,一方面鼓勵,一方面警戒,目的要使百姓過虔誠、聖潔、和諧的信仰生活,今日對我們亦是很好的勉勵。

     

    二、新約大略
     
    新約聖經共有27卷,依格式、體裁,亦可分為四類,今分述各經卷之中心思想如下:

    一、福音書:共4卷,有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作者均是主耶穌的門徒,其目的是記述耶穌降生宣傳福音,顯出神大能的事蹟,卻因要見證的對象和方式不同,而以不同角度共同述說主的行跡,研讀之時,四卷有互補之作用,使人建立堅定的信心,並明白主的教訓。

    二、歷史書:1卷即使徒行傳,記載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建立門徒的信心,並賜下聖靈,使門徒得到力量,從耶路撒冷起,開始向各地宣傳耶穌救人的福音,可說是早期教會的成長史蹟,其中記述門徒們生活、工作的種種,可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學習他們的精神。

    三、書信:共有21卷是當時教會中的工人,為造就教會和信徒,而以書信的方式,把重要的教訓寫給各地教會,並彼此輪流閱讀;或解決當時在信仰上所面對的問題,或互相鼓勵,不受信仰逼迫的影響。今日研讀時,亦必得到極大的造就。

     

    • 羅馬書:指出人如何在神前得稱為義人,就是能勝過罪。
    • 哥林多前、後書:指導信徒如何過聖潔、合作、節制的生活。
    • 加拉太書:敘述人當堅持正確的信仰和信心。
    • 以弗所書:描寫教會是基督榮耀的身體。
    • 腓立比書:敘述信徒在主耶穌裡所應享有的喜樂生活。
    • 歌羅西書:使信徒明白在基督裡應擁有的新生命。
    •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論到主耶穌的再來是我們確切的盼望,也是勝過信仰阻擋的力量。
    • 提摩太前、後書:屬於給個人的書信,是年老的工人指導年輕的工人,如何靈修自己和帶領教會。
    • 提多書:亦是給個人的書信,也是指導年輕的工人如何管理教會,堅定信仰堅守真理的心志。
    • 腓利門書:也是個人書信,嘉許這位門徒的善行,並鼓勵他為教會做更多工作。
    • 希伯來書:是以舊約的應許,再次證明耶穌是人類的救主,我們敬拜祂,必享有確切的盼望。
    • 雅各書:指導信徒在患難、逼迫中,當堅持的行為和精神。
    • 彼得前、後書:亦是鼓勵信徒在逼迫中堅持信仰的原則,並在道理上追求成長,顯出美好的見證。
    • 約翰壹、貳、參書:勉勵信徒當持守彼此相愛的精神,也需以真理和智慧,不受時代潮流或異端邪說影響信仰和行為。
    • 猶大書:提醒信徒不可受世俗影響,貪愛世界離開真理。


    四、預言書:即是聖經最後一卷的啟示錄,書中記載許多神的預言和計畫,一方面可使人明白神是一位有計畫的神,一方神也希望人能明白其計畫,不貪戀這物質的世界,能堅持信仰,過著榮耀神、使人得益處的生活。書中有許多預言,因神的時候尚未來到,我們無法全部了解,但因對神的信心,深信這些預言必定成就。

     

    三、結語


    聖經的內容豐富,值得我們慢慢研讀,使在信仰、生活行事為人方面得到幫助,求天上的真神,加給我們耐性、智慧、信心,以積極的心志,研讀聖經,並照著去行,領受所應許的福氣。
     

  • [神言小語] 誡命是燈、法則是光
  • 「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言第六章第23節)。

    「耶和華的道,是正直人的保障;卻成了作孽人的敗壞。」(箴言第十章第29節)。



    一、誡命是燈──愛神愛人是生活準則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篇一一九篇105節),詩篇的作者給我們留下寶貴的經訓,告訴我們面對未知的人生、複雜的社會、險惡的世代,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避免被黑暗中的石頭絆倒,或不致因視線不明而落入罪惡的陷阱。神的誡命就是人生的明燈,照亮腳前的路程,引我們走在平安的路上。十條誡命記載在聖經上,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1至17節;其要點如下:

    1.除了真神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雕刻跪拜偶像。
    3.不可妄稱神的名。
    4.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不可貪戀人的一切。

    誠如主耶穌的提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十誡的前四誡,告訴我們要盡力愛神,後六誡要我們愛人如已。可見,遵行神的誡命,以「愛神愛人」為生活準則,必得神的同在看顧,而享有平安、自由和喜樂。因為「神就是愛」,愛的誡命是生命的亮光,是人生的明燈,遵行誡命的有福了。


    二、法則是光──聖經的教訓使人明白生命之道

    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忘恩負義、心不聖潔、性情兇暴、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外表敬虔心虛偽(參: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世人若順從撒但的工作,受引誘陷入罪中,必死在罪裏,將來受審判被定罪,下地獄受永刑,何其悽慘(參:啟示錄十二章12節,二十一章8節)。神藉聖經無數的教訓,像亮光一般指引我們的路,讓迷路的人有正確的方向,明白得天國永生的福分,必須遵循的道理;是故,凡謹守遵行的必得天上永遠的生命。


    三、認識聖經神的道必得生命和平安

    聖經上的訓誨,教訓人、督責人、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使人生命得保守,身心享平安。正直人專心一意遵行神的道,必得神的喜悅,神必作他生命的保障。作孽之人背道而馳,聖經神的道判定他有罪,誠如經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看哪!我(耶穌)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二十二章12節)。是故,當認識神的道並遵行之,你必得生命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