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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之刀──利未人的絕技(上)

撰文/郭祝壽|聖靈月刊516期-2020.09|主題/人生不再有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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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早晨,他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罷。

婦人卻不回答。

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士十九26-29)。


 
前言

《士師記》最後的一個故事(十九~二十一章),非常恐怖,很多細節不容易理解,但基本上它所要表達的重點,是以色列已經迦南化(俗化)到很嚴重的地步。

不論是個人(可從利未人之婚姻、觀念為例),或社會,以至整個民族,都墮落得與外邦社會不相上下,甚至更有過之!

這事件,可簡稱基比亞事件。

本文要提出的一個小重點,乃是利未人的刀。

照「十九29」所提示:「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讓我們聯想到利未人的工作,那豈不是舊約時,獻祭之前,宰牛羊牲畜
所必備的嗎?!顯示他的手法乾淨俐落與專業;若非專業,欲想將人體切割成十二塊,倒也不簡單!


 
聖職專業的濫用

利未人,在舊約時代,是特別的聖職;因在金牛犢事件中,利未人的先祖,表現得可圈可點,特蒙神揀選,代替其餘支派作會幕(聖殿)的事奉。

所以,利未人因職分之故,也養成用刀肢解牲畜之技。而此種技能是在事奉的領域中,更突顯它的價值。

如今,我們在基比亞事件中,所見到的這個利未人,雖身居「聖職」之要,卻不珍惜自身羽毛,早就墮落凡塵,與一般罪人無異,不單不在會幕或事奉之地服事,竟還有小妾,且為小妾多方遊走……。

真是蹧蹋了他的職分!

猶有過之的,是當他的妾被基比亞的匪徒玷辱後,他竟無一絲憐憫疼惜之心,即刻要偕其回家。

可憐的妾,折騰整夜,生死未卜!只見她仆倒房門前,兩手搭門檻上……,似要進入這個能保護她的「家門」!

她死了沒?!

聖經在此,敘述得非常模糊,讓讀者有諸多想像空間!

可能早就死了,也可能死在半路上;因從基比亞到家,大約二十英里左右,在旅程中,誰也不知情況如何。

但是,一到家裡,利未人就將妾切成十二塊,接著使人傳送以色列四境。

從住基比亞的老人要救助這利未人開始,直到他回到家將妾身切十二塊為止,我們發現了這利未人冷酷無情的特性。

首先,當老人向匪徒建議,要將自己的女兒與利未人的妾交予匪徒時,這利未人「默不吭聲」。

匪徒拒絕後,他二話不說,就把自己的妾拉出去(原文是抓出去),交給對方。

別忘了,匪徒本意是針對他本人(22節)的;但他怕受侮辱,只好犧牲妾了。

天亮了,事情也曝光了;妾整夜受辱,直到天亮。婦人好似要爬回主人的住處,奈何力不從心,只能趴在門前,手搭門檻上。

門開了,利未人所隱藏著的敗壞內心,也敞露無遺!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凡有感情者,莫不為此情此景,同掬一把眼淚!

可這利未人開門後,見到一切情境,卻似乎什麼事也沒發生一般。

冷漠,無言。

接著,說:起來,我們走罷。

我們真要懷疑,她真的是「愛妾」嗎?!

非也!

回到家,利未人大概想洩恨與報復,他終用他原為事奉神所練就的技藝(宰殺牛羊的技術),用刀將妾切成十二塊了。

再回想「士十九29」所述:「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想像當時的畫面,讓我聯想到莊子〈養生主〉中的「庖丁解牛」的
譬喻。

先錄原文: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嚮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經首之會。

文惠君曰:「譆,善哉!技蓋至此乎?」

今譯:

庖丁替文惠君宰牛,手所觸及,肩所倚著,足所踩到的,膝所抵住的,劃然響聲,進刀割解發出嘩啦響聲,沒有不合於音節的。合於
《桑林》樂章的舞步,又合於《經首》樂章的韻律。

文惠君說:好極了!技術怎能到達這般的地步?

以上只是簡錄莊子這段活潑逼真的文章,給大家參考!

莊子將肢解牛的動作,藝術化了。本來是殘酷血腥的宰牛過程,他卻將之形容得很藝術化,就像跳一曲優雅的舞蹈般!

其中,有個訣竅,即順著牛的生理結構、天然紋理,劈開筋肉間隙,導向骨頭空隙──自然可將牠解體!

當然莊子要表達的,是處世之道的藝術;與利未人是截然不同的。

但作者只是要借鏡利未人用刀之「游刃有餘」的老練,他才能「按著需要的數目」來肢解妾身;至於他的冷血殘酷,當然足以令眾人同聲撻伐!


 
包藏禍心的企圖

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人都說……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士十九29-30

利未人將妾切成十二塊,然後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其用意,當為引起公憤,好替他制裁那些基比亞的匪徒,尋回他在當時受辱所失去的尊嚴。

(註:當時基比亞的匪徒,本是要與他交合;此事若真成了,對他而言是極大的侮辱及醜事。)

何況,他連自己的妾也保護不了,甚至需要犧牲妾,自己才得平安,這何嘗不是更大的屈辱?!

一個大男人躲在門內,而門外任憑匪徒玷辱其妾?!

(PS. 有學者認為那些匪徒,後來會玷辱其妾,另外的用意是嘲笑他──軟腳蝦)

總之,他覺得受到極大污辱,嚥不下這口氣,他想報復;可又哪裡會那麼容易?!

只好,鬥智不鬥力!

他將妾身切成塊子,傳送以色列四境的作法,跟後來掃羅有一次號召同胞的方式很類似,但性質完全不同。

掃羅被膏立為王,尚未登基之前,有次亞捫人無理取鬧,污辱基列雅比人(撒上十一章)。

掃羅聽見消息後,被神的靈感動,甚是發怒,就將一對牛切成塊子,傳送以色列四境,呼籲全國人民起來……(他們似有默契)。

終於救了基列雅比。

掃羅當時做這事,乃是被神感動,義憤填膺,為公忘私,登高一呼;因而全國有三十三萬人聚集,萬眾一心,擊打的對象又是入侵的外敵,自然得神同工(撒上十一6),得大勝利。此可謂聖戰!

然這利未人,卻是為一己之私,想賺取全國人的同情與力量,替他行報復之實。

其行可鄙,其心可誅!

若他真是單純無辜,就不可能用虛飾謊言去欺瞞大家了;請看,他是如何用唱作俱佳的說詞,來博取眾人同情,又激起大家的憤慨。
我和我的妾到了……基比亞住宿。

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

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

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士二十4-7)。

噢!口才真是一流,雖然似是而非!

然其中有幾點有待商榷,也是最容易蠱惑人心之處:

①基比亞人想要殺他?!

匪徒從一開始到結束,從未表明要殺他們;所以他強調的是那些人何等地兇惡。

②將妾強姦致死

他的妾算是被強姦致死的嗎?!

還是被他殺死的?!這都未知,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他一口咬定是被強姦致死的,目地是要引起公憤。

③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兇淫之事

其實只有幾個(少數)匪徒而已,但他誇大其詞,好像全部基比亞人都是壞蛋似的。

接著轉移話鋒,變成基比亞人與以色列人之對立(似乎自己的委屈無關緊要)。

④最後猛然一擊

「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

好像這事乃「你們」的事,而不是「我」的事了;引起公憤,自己卻隱匿消跡。

可不可怕?!要不是他的操守有問題;這利未人倒真是個人才哩!

您看他:面對匪徒的無理要求,竟能不動聲色;看見妾受辱之慘狀,也無動於衷;將妾肢解,他又像庖丁解牛般高超絕藝;向眾人說明事情原委,更是條理清楚,脈絡分明,抑揚頓挫,鏗鏘有聲。

最厲害之處,乃能博取人心,引起公憤,同聲討伐。

但也就是如此,令人倍覺可惜,如此人才!居聖職,兼恩賜,卻不好生珍惜善用;反而道德淪喪,利用一己之優勢,去蠱惑良善同胞;又以類似聖戰般的號召,要去清除以色列中的污穢(名義冠冕堂皇),實為一己報復之惡念。

在他的鼓動下,以色列動員四十萬,與便雅憫支派爭戰三次,造成極大損失。

因著這利未人的巧詐,釀成以色列的內戰,死傷無數,甚至差點少了一個支派的危機。

當然雙方各有處事不當之處,然而那個引爆點,卻就是這利未人!

雙方的衝突,不論誰輸誰贏,對以色列民族而言,是一場嚴重的內戰、消耗戰,產生極嚴重的傷害。

禍哉!彼利未人,本是選民中的選民,身分尊貴,口才智慧俱屬一流,應是事奉中的翹楚;卻為一己之私,藉服事神所得之專業,大行報復之舉。

他若真愛神愛民,當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才對。可他偏偏小事化大事,惟恐天下不亂。

悲哉!彼利未人,多少人因著他的一己之私,妻離子散,傷痕累累,生靈塗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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