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中的神觀 ◎撰文∕吳明真 ◎期數:357期 ◎2007.06號
一.前言
耶穌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對觀福音」主要在描述耶穌的人性,因此強調耶穌是人子,有祂成長過程的敘述。例如:祂要受割禮和獻祭(路二21-22);祂的智慧與身量一齊增長(路二52)等。《約翰福音》主要在談論耶穌的神性,因此強調耶穌是神子,祂沒有家譜、出生、童年的記載,也沒有受浸、受試探。 在《約翰福音》中,對耶穌的身分有多重的描述;雖然強調祂是神,也敘述祂是人。例如:用道、神、光、生命、父的獨生子、人子、以色列的王、先知、神的羔羊、神的兒子、拉比、彌賽亞、基督、救世主、主等來敘述耶穌。以下擬以《約翰福音》中常用的希臘文詞彙,來探討耶穌的神性。 二.獨一神觀的背景 早期教會為了維護獨一真神的教義,避免多神論,而強調只有聖父是神,或耶穌是次位神。其演變的歷史如下: 1.型態神格唯一論(Modalistic Monarchianism) 又稱聖父受苦說(Patripassionism)。士每拿的諾威都(Noaetus)最先提出,他認為任何主張聖道或子在神格內有別於父的教義,都是多神的異端。他認為神只有一位,就是聖父;因此受苦受死的都是聖父自己。後來到撒伯流(Sabellius)時,已經演變到相當完整的詮釋。他強調神是獨一的,只是按三種不同方式延伸自己;在舊約時期以父方式顯現,在道成肉身時以子方式顯現,在賜恩給使徒時以聖靈方式顯現。撒伯流避開聖父受苦說的困難。 2.動力式神格唯一論(Dynamic Monarchianism) 又稱「嗣子論」(Adoptionism)。最早由狄奧多士(Theodotus)提出。他認為耶穌是人,靈性高超,聖靈便降在祂身上,神立祂為嗣子。祂的神性是在受洗或復活時,神才賜給祂。耶穌的神性不是永恆的,有時間性。因為經云:「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祢。」(詩二7;徒十三33)。「今日」好像使耶穌的神性受到限制;事實上,「今日」是永恆中的「今日」,在亙古就有了。初代教會將「嗣子論」視為異端。 3.聖子從屬聖父論(Subordinationism) 又稱亞流派(Arianism)。亞流是教會領袖,他為了維護獨一真神的教義,避免多神論,只好稱耶穌未擁有神的本質,是一位次位神。因耶穌會受苦,所以就不是等同神,祂是受造中的第一位。因他否認耶穌完全的神性,在尼西亞會議(The Council of Nicea)中被定為異端。 三.三位一體神觀的背景 「三位一體」的神觀也是「獨一神觀」的一種。一般教會都採納「三位一體」的神觀,但這名詞在聖經中從未出現。該神觀認為: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但祂們不是三位神,而是同一位神;而且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也不是聖靈。 神是三中有一,一中有三;非三非一,亦三亦一。這是用人的哲理來形容天上的神。「三位一體」的神觀,認為如果只強調神的三,而不講神的一,就會成為「多神論」;如果只強調神的一,而不講神的三,就會成為「神體一位論」。 西方教會對「三位一體」神觀的研究貢獻最大的是特土良(Tertullian),他著有《駁帕克西亞》(Against Praxeas)。帕克西亞是教會領袖,贊成型態神格唯一論。特土良著書闡述神格中的父子關係,他說:「我們相信只有一神,但在下列的安排或自啟程序中,這獨一的神也有一兒子,即祂的道,是從祂本身出來,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 論到子從父生出的時間,他強調子完全出生是在父藉祂創造萬物時;在此之前,子還未出生,神不能稱為父。他也承認聖靈的地位,他說:「聖靈是從父藉子而出。」特土良率先將「三位一體」(trinity)這名詞介紹給西方教會,他用本質強調合一,用位格說出分別。強調神格中的三位,在數目上是可數算的;然而神格中的合一,並不會因此而受到破壞。 論到「子」從「父」出生的時間,特土良強調「子」不是在永恆中出生,只有在創造前出生。其神觀無法擺脫物質化的色彩,否定「子」是在永恆中出生,引起神學上的困難。 三位一體神觀到奧古斯丁(Augustine)時到達高峰,他在主後419年完成《三位一體論》,為教父時期的神觀爭辯畫上句點。 他認為:1.重視神格的合一性:父、子和聖靈,每一位都是神,而且是同一位神。每一位都是整全的本質,同時都是同一個本質。2.神格中的平等關係:父、子和聖靈,擁有同樣的永恆性,同樣的不變性,同樣的尊榮與權柄,三位一體內是平等的。3.聖靈的來源問題,他提出「和子說」(Filioque)的主張。強調聖靈主要由聖父所發出,也由聖子所發出,聖靈是祂們兩位的靈。 四.聖經中的神觀 人帶有肉體,思維常受時間、空間的限制;而神是無限、永恆的,因此在討論神觀問題時,用人間有限的詞彙來描述天上無限的神,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十三12),無法正確的詮釋。神為了遷就人,常採用下列的「擬人法」向人啟示或顯現: 1.擬人形(Anthropomorphism) 神是看不見、無限的,也是無體的;但人為了敘述神,不得不用人的形狀來描述。例如:神是靈,卻描述神有手(出七5)、臉(民六25)、口(詩三十三6)、眼耳(詩三十四15)和手臂(詩八九10)等;雖然神沒有性別,卻常用父、王、牧者等男性詞彙來形容。 2.擬人情(Anthropopathism) 神是全知、全能、全在的,祂是不會被情緒所左右;但人為了敘述神,不得不用人的感受來描述。例如:以人的喜、怒、哀、樂、愛、恨的情緒感受,據以描述神的特定感受;又如人會後悔,也常將神改變心意描述為「神後悔」(創六6;出三十二14)。 「擬人法」是比喻的寫作方式,可以幫助我們瞭解神的本性。如果我們不用「擬人法」,可能會陷入懷疑主義和不可知論,因為無從談論神。然而,如果我們按照字面意思來解釋「擬人法」,常會扭曲其意思。例如:神會「後悔」,所以神不是全知的;又如人具有獨特的「位格」(即智、情、意),所以神也應有「位格」。 聖經用「擬人法」來描述神,是用類比的觀念幫助我們瞭解神,但可能會將神變成人,因此採用擬人法時,我們需要瞭解它的限制。 當我們用「擬人法」來解釋神觀時,是在時空之下,神進入歷史中,與人接觸;即創造天地的「父神」,道成肉身的子「耶穌」,應許住在眾人之內的「聖靈」,似乎神是在不同時期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其中父子有絕對的相依性,沒有父就沒有子;而應許的聖靈是父與子所差遣,是父與子的同住(約十四23)。 事實上,在時空之上,在永恆裡,神是靈(約四24);主是這靈(林後三17);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祂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耶穌與父是一(約十30);父、子、聖靈的本質是一致的。三位一體神觀的錯誤,就是他們用時空之下的「擬人法」,來描述時空之上永恆的神,常將比喻誤為事實,是霧裡看花,越描述越模糊。 五.約翰福音中的神觀 舊約聖經的原文是「古典希伯來文」,以及「亞蘭文」(但二4-七28;拉四8-六18,七12-26;耶十11);新約聖經的原文是「古典希臘文」。聖經的譯本很多,其中《七十士譯本》(簡稱LXX)是用希臘文寫成,提供被擄至外國不懂希伯來文的猶太人,能夠有閱讀舊約聖經的機會。 當神要呼召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時,摩西問神說:「祢叫甚麼名字?」此問問出了基督教千年以來有關神是什麼的唯一答案。神回答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翻譯為,意思是「我,我是。」這就是父神的稱呼,它表明神的永存性,是超越人所能測度的。 在《約翰福音》中,耶穌七次提到祂是「我,我是」。這是「絕對的神觀」,要顯明耶穌的神性,祂自我宣示說:在永恆裡祂就是舊約的父神。因為語法的限制,中文譯本無法顯示出其中的含義。茲說明如下: 1.耶穌在撒馬利亞敘加城的井邊,與一位婦人談道,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要來;祂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祂!」希臘文的,《和合本》翻譯為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祂』!」(約四26);應翻譯為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我,我是』!」耶穌在此向一個外族的婦女啟示,祂就是舊約的父神。 2.有一次,耶穌與門徒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門徒上了船,耶穌還沒有來,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門徒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希臘文的,《和合本》翻譯為耶穌對他們說:「是『我』。」(約六20);應翻譯為耶穌對他們說:「是『我,我是。』耶穌在此向門徒啟示,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當門徒清楚瞭解耶穌的身分後,就喜歡接祂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約六21)。 3.耶穌對猶太的眾人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希臘文的,《和合本》翻譯為「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約八24);應翻譯為「你們若不信『我,我是。』」當耶穌向眾人啟示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後,若仍硬心不相信耶穌的身分,必要死在罪中。 4.雖然耶穌告訴猶太人,祂就是舊約的父神;他們仍然繼續問耶穌說:祢是誰?顯示出百姓的頑梗與不信。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希臘文的,《和合本》翻譯為「必知道『我是基督。』」(約八28);應翻譯為「必知道『我,我是。』」當耶穌連續兩次向眾人啟示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後,就有許多人相信祂(約八30)。 5.猶太人認為只要遵守律法就可以得救,耶穌告訴他們:只有相信祂,並遵行祂的道,才能得救。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祖宗,他受到時間的限制,已經死了;但耶穌不受時間的限制,祂不獨在亞伯拉罕之前便已經存在,而且在世界未造以前已經與父神同在(約十七5)。 耶穌告訴眾人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希臘文的,《和合本》翻譯為「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應翻譯為「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我是。』」 按照舊約律法的規定,褻瀆神的名,要用石頭打死(利二十四16)。當耶穌向眾人啟示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顯明祂永存的神性;猶太人不但拒絕接受耶穌,而且要拿石頭打祂(約八59)。 6.在逾越節的晚餐上,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就替門徒洗腳,並勉勵他們當效法祂,要彼此洗腳、彼此相愛。耶穌說:「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希臘文的,《和合本》翻譯為「可以信『我是基督。』」(約十三19);應翻譯為「可以信『我,我是。』」耶穌在此向門徒啟示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祂是從創世以來神所預備的羔羊,將為世人的罪孽被釘十字架。 7.當耶穌被捕時,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至少有上百人。其實是耶穌在掌控全局,為了這榮耀的時刻,祂沒有掙扎、拒絕。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希臘文的ejgwv eijmi,《和合本》翻譯為「耶穌說:『我就是。』」(約十八5);應翻譯為「耶穌說:『我,我是。』」當耶穌啟示祂的身分就是舊約的父神時,祂那威嚴的聖名使捉拿祂的人心生恐懼,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6)。 六.結語 《約翰福音》的中心信息是「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耶穌所行的神蹟,是一個記號,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是從天上來的;而且透過祂的自我啟示,逐漸將祂的身分顯明,讓我們知道在永恆裡祂就是舊約的父神。 同時,也牽引著我們必須對耶穌的身分作出回應:凡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可以得著永生;如果硬心不相信耶穌的身分,必要死在罪中。所以對耶穌身分的確認,涉及得救的問題,我們應該要竭力追求認識神。 參考書目: 1.柯恆雄,「系統神學」上課筆記,台中:真耶穌教會神學院研究所,2007年。 2.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2001年。 3.蔡麗貞,《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教會歷史專輯》,台北:校園書房,2004年。 4.林榮洪,《基督教神學發展史:初期教會》,香港:宣道出版社,199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