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1004期

​談傳福音

​(摘自楊約翰長老專輯《查經指引》,2005年,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2/07/28

「福音」是「好消息」,包括靈肉兩方面,但主要是屬靈的。其內容為:1.主耶穌要醫治人一切的疾病。2.主要救人脫離魔鬼的苦害。3.主要赦免人的罪,並救人脫離罪的生活。4.主要救人免去永死,反得永生,進入天國。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每一個得救的信徒,都被立為「守望者」,我們都有責任向人傳福音,叫世人離惡信主。......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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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音是什麼?

「福音」是「好消息」,包括靈肉兩方面,但主要是屬靈的。其內容如下:
1.主耶穌要醫治人一切的疾病(太十7、8;可五25~34)。
2.主要救人脫離魔鬼的苦害(徒廿六18;太十五21~28)。
3.主要赦免人的罪,並救人脫離罪的生活(路廿四47;徒二37、38;太一21)。
4.主要救人免去永死,反得永生,進入天國(約三16;提後四18)。



二.不傳福音有禍(林前九16)

1.傳福音是還債

保羅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5)既欠債,必須還債,不然,將受刑罰(參看:太十八34)。


2.不傳福音,神要討命

經上說:「人子阿!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結卅三7~9)。每一個得救的信徒,都被立為「守望者」。他有責任向罪人傳福音,叫他們離惡信主。若不盡責去傳,神要向他討惡人喪命的罪,故我們必須向每一個人傳福音。



三.傳福音的方法

1.直接法

個人佈道、家庭佈道聚會、會堂佈道聚會、集眾佈道──在市、鎮、鄉、公所所
在地,可由三、四間教會聯合力量,舉行大的聯合佈道大會。在村莊,各地教會可自行舉辦佈道會。


2.間接法

文字傳道──分發福音傳單,或小冊,刊登報紙,辦函授課程,或藉廣播電台、
電視台廣播。



四.見證的內容

1.神

指示當敬拜的神是造物之主,不是被造之物(羅一25)。介紹真神與人原有父子之關係──祂生我們,養我們,使我們活著,白白賞賜萬物給我們(詩一三九14、15;徒十四17;撒上二6;徒十七25)。敬拜祂是人類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且能得享平安和福氣(伯廿二21)。


2.罪

告訴他們,世人都犯了罪(羅四23)。不信神之罪,拜偶像之罪,違背神的誡命之罪──不愛神、不愛人就是大罪(太廿二36~40;啟廿一8)。罪人的結局:在今生勞苦、愁煩、絕望(詩九十10;弗二12);死後要受審判,遭地獄之永刑(來九27;啟廿一8)。


3.救

指示他們,耶穌是獨一的救主(徒四12;約十四6)。得救的方法是:相信救主(徒十六30、31),切實悔改(徒二38),受浸使罪得赦(徒廿二16;約三5),祈求得天國憑據的聖靈(弗一13、14;羅八15、16),靠聖靈追求聖潔和愛神愛人的生活(來十二14;太廿五34~40)。



五.找人和得人

1.找人

先對家人、親友、鄰舍傳福音之外,透過信徒找其他熟人佈道(可五19;約一40~42),或逐家訪問佈道,或到醫院、監獄、公園,隨時隨地找人佈道。


2.得人

對已接觸過的人,要繼續帶領,領他到教會來聚會,教導他禱告,讀聖經,求聖靈。勉勵他相信、悔改、受浸歸主。之後,以道理堅定他的信心,鼓勵他多為主傳福音,並安排適當的工作給他做(加三27;彼前二9;箴卅一27)。



六.對聯合佈道會的一些感想

感謝主,中南部區為響應台灣傳教五十週年擴大佈道,自春季就在古坑、民權、新港等地舉辦聯合佈道大會。在秋季自八月初開始,已在口湖、六腳、虎尾、嘉義、西螺、斗六、大埤、大林等地繼續舉行佈道工作。蒙主施恩,每一場聽眾都超過四百名;在嘉義中山堂廣場佈道時,三晚都有一千五百名以上的聽眾。在口湖有患了六年重病,花了新台幣約六十萬元的柯小姐,已蒙主醫治。嘉義、北興等教會,於佈道會後,已有慕道者繼續來參加早晨、晚間及聖日的聚會。但我們絕不可滿足於過去,要求主帶領、施恩,使佈道工作做得更完善、有效,以盡責任,榮歸救主。


1.必須加強祈禱的工作

各地教會要把本週佈道地點寫在黑板,請教會全體同靈特為代禱,求主同工,並顯出神蹟奇事。協辦的教會從教會出發前,當集合於會堂,同心為該晚的佈道會祈禱。在會場裏不要私下談話,要不住的在心裏為佈道會祈禱(亞四6;出十七11~13;弗六19)。


2.信者要分散就席

參加佈道會的信者,不可坐在一起,要分散於會場的各方面,以便招呼慕道友同坐,於會前與他認識,會後與他談道,或記下他的姓名在登記卡。分散座位,於教唱詩歌之時,也得幫助慕道友看和唱。


3.對登記要繼續慕道的人

各地舉行過佈道會的教會,對登記姓名的人士,要先寄本會適當的刊物給他們,之後要造訪。對有意求道之人,要安排合宜的人去帶領他們。例如:對女性慕道友,盡量安排姐妹;對學生慕道友,安排宗教教育教員去引導他們。為方便他們的慕道,教會每週要有「佈道聚會」,在這一天特別邀請他們來參加。盼藉佈道接觸的機會,能引導他們信主受浸歸主。


4.福音宣傳車的購置

中南部區為舉行大規模的佈道會,此次組織約五十名的合唱團。他(她)們每場都參加演唱,且於會前及會中做招待的工作。為使場面堂皇、美觀,有吸引力,專製合唱團的制服和站台及站台後的圍幕、講台、講桌、組立式的電燈柱和每個數十斤的柱台等等。單這些器具,就要一輛卡車搬運。負責設備場所的弟兄,每次要動員十多人,於下午三點多就先到現場工作。協辦教會也要租車前來,花費錢財、人力和時間不少。可是大規模的聯合佈道會,這些設備和動員是需要的。

但為對較小的村莊佈道,每教區若能購買一輛福音宣傳車,只有五名左右,即可到各處去佈道,而且一天可在數處舉行。這樣對人和財,可節省很多,工作效率也較高。若合乎主的旨意,求主感動大家,能早日實現。主說,一個人的得救,其價值勝過賺得全世界。因此,投下全世界的財物,能救一個人也是值得的(太十六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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