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34期

​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上)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3/25

「生命的意義,究竟是什麼?」這應該是多數人的共同問題吧?換句話說:「人為什麼活著?」如果明白這項真理,則任何人都必活得很充實,且滿心喜樂;反之,他若不知道他需要活著的理由,便覺得生存是多此一舉,且活得不耐煩。了解「生命的意義」這個問題,是何等重要!聖經告訴我們:「要叫人尋求神」,是神創造人的第一個目的。......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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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謝長老答覆】


「如何找出自己生命的意義?」這應該是多數人的共同問題,而不止於喜瑞都的同靈吧?

生命的意義,究竟是甚麼?換句話說,人為甚麼活著?如果明白這項真理,則任何人都必活得很充實,而且滿心喜樂的;反之,他若不知道他需要活著的理由,他便覺得生存是多此一舉,而活得很不耐煩了。由此可知,了解「生命的意義」這個問題,是何等重要!

誰都知道,我們各人家裡的椅子,都是家具工廠的木匠所製作的。就木匠而言,他製作椅子的目的,是要叫人拿它來坐;就椅子來說,可以讓人坐,達成木匠的目的,便是它的存在意義了。

聖經說,神之所以要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使他們分布在世界各地,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並且將生命和生活上的必需品賜給萬人,乃為要叫他們尋求神、敬畏神,而盡人所當盡的本分(徒十七25-28;傳十二13)。其次是,要叫人榮耀神,以及述說神的美德(賽四三7、21)。請參看本書146-160頁,〈神為甚麼要創造人?〉一文。

職是之故,就受造的人來說,曉得盡人所當盡的本分,尋求神、敬畏神、榮耀神,並且述說神的美德,讓神達成祂創造人的目的,便是人生的意義,也就是生命的存在意義了。

茲依據這個觀點,將生命的意義簡述如下:


1.尋求神

「要叫人尋求神」,是神創造人的第一個目的(徒十七26-28)。因此,對受造的人來說,明白人必須尋求神、敬拜神,讓神達成祂這個目的,便是生命的存在最基本的意義了。怎麼說呢?

我們都知道,人一生經歷諸多順逆之後,之所以要尋求神,乃為要敬拜祂;人之所以必須敬拜神,則為要盡人的本分,並且要做終身的倚靠。

我們也明白,父母生我們、養育我們,而且無微不至地照顧我們,使我們得以長大成人,建立家室;其恩比山更高,比海更深。因此,孝敬父母是我們各人當盡的本分。曉得盡這個本分,盡心盡意孝敬父母的人,必博取眾人的稱讚和敬重;能如此受眾人稱讚和敬重的人,便是很有價值、活得很有意義的人。

與此同理,尋求神、敬拜神,也是我們當盡的本分。因為神創造我們、賜給我們生命,又賜給我們空氣、日光、水和食物等,使我們得以維持生命;甚至捨棄祂的獨生子,救贖了我們,使我們出死入生。神的恩惠確實莫測高深,過於我們所能了解的(徒十七24-28;傳十二13;羅五7-8,八32-34;約五24;弗三18-19)。人若明白他必須盡這個本分,虔誠敬拜神,他便是有價值的人;因為他沒有忘本,既知神恩,且能報恩。而立志終身做一個有價值的人,便是活得極有意義的人。

人之所以必須敬拜神,除了要盡人所當盡的本分之外,就是要做終身的倚靠。而人之所以必須倚靠神,乃因人生在世,隨時都可能遭遇意外,使我們束手無策。
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做我們的倚靠,因為他們的能力都極其有限。即使他們能為我們解決一些困難,也不能做我們永遠的倚靠的;因為他們一旦死了,便無法再幫助我們了。但我們所敬拜的卻是全能的神,能做我們絕對的倚靠;有豐盛之慈愛的神,願意做我們的倚靠;而且祂又是永恆的存在者,可以做我們終身的倚靠(詩一四六3-5;創十七1;羅八32;啟一8)。

正因如此,所以聖經說,我們所敬拜的是「賜平安的神」,只要祂恆常與我們同在,我們便可以時刻得著平安了(羅十五33;伯二二21)。

在舊約時代,神常常藉著先知彰顯各種神蹟,諸如醫治疾病(王下五14,二十1、7)、變油濟助寡婦(王下四1-7)、叫死人復活(王上十七22)、降火燒盡祭牲(王上十八36-38),或久旱降甘霖等等(王上十八41-45)。那些神蹟,不但使以色列人親眼看見神的大能(王上十八39);甚至連外邦人都不得不承認,「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王下五15)。因為他們所敬拜的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有豐盛的慈愛的神(詩一○三8),也是賜平安的神(羅十五33)。

在新約時代,主耶穌被接升天之後,「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19-20)。那些神蹟,包括醫病、趕鬼,以及叫死人復活等等,多得不勝枚舉(徒三1-10,五12-16,八5-8,九36-42,十四8-10,十九11-12)。因為他們所信靠的是,道成肉身的主,藉著肉身顯現的神(約一14、1;提前三16);也是復活的主,永遠活在天上應允他們所求的主(徒三15-16)。而他們所傳的道則是生命的道(徒五20),也是平安的福音(弗六15)。

自1917年以來,神在真教會也顯明了許許多多的神蹟。這些神蹟使真教會雖然遭受各教派的阻擾,仍然得以不斷地增長;猶如原始教會處在猶太教諸般的逼迫中,也能繼續增長一般(徒四18-20,六7,七57-60,八1-8,十一19-24,十四19-22,十七4-13,二一27-36)。這些神蹟讓我們體驗主耶穌的應許──「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之應許(約十四14),經過兩千年後的今日,依然有效。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祂的全能、慈愛和信實,永遠都沒有改變,而且絕對不會改變的。

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眾人聽見了,又看見腓利所行的神蹟,就同心合意的聽從他的話。因為許多被污鬼附著的,或患病的,都得了醫治,所以「在那城裡,就大有歡喜」(徒八5-8)。

這段記事告訴我們說,一個人病得醫治,身體平安,不但是個人的福氣,而且也是全家的福氣。一個城裡的許多病人若都得了醫治,則在那城裡,當然就大有歡喜了。

「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之禍福。」但人若敬拜真神,信靠主耶穌,卻必化險為夷,滿心喜樂,活得很有意義;反之,若因不認識真神而得不著平安,終身活在憂慮和痛苦中,則縱使生活富裕,那又有甚麼意義呢?

主耶穌應許,祂所要賜給我們的是「我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約十四27)。所謂「世人所賜的」,就是肉身的平安,諸如關懷、安慰、鼓勵,或財物上的濟助等等;但主耶穌所要賜的卻是「我的平安」,比肉身的平安更寶貴的「心靈上的平安」。

大約公元44年,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他見猶太人喜歡這事,又去捉拿彼得,收在監裡,交付四班兵丁看守,每班四個人。計劃在逾越節後把他提出來,當眾辦他。希律將要提他出來的前一夜,他被兩條鐵鍊鎖著,睡在兩個兵丁當中,看守的人也在門外看守(徒十二1-6)。

依據這段經文的敘述,彼得是被囚禁在監裡,由十幾個兵丁嚴密地看守著;而且次日如果被提出來受審,必然凶多吉少。其實希律所捆綁的不過是彼得的身體而已,因為彼得的靈魂在基督裡永遠是被釋放的。所謂「彼得被兩條鐵鍊鎖著,睡在兩個兵丁當中」,也只是表相而已;惟有「睡在基督的懷裡,心靈完全寧靜」,才是真相。主耶穌所應許,祂要賜給門徒的平安,彼得果然得著了。

一般不認識真神的人,如果遇到不能避免的危險,或無法解決的困難之時,他們便絕望了。但敬拜真神,信靠主耶穌的人,卻無論境遇如何惡劣,都無須掛慮;因為只要將我們的需求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就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了(腓四6-7)。

所謂「出人意外的平安」(7節上句),就是「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現代中文譯本)。所求蒙神應允,不可能解決的困難竟然即時解決了,這就是「出人意外的平安」。即使所求並沒有立刻解決,或似乎永遠不可能解決,但心裡依然寧靜,這更是「出人意外的平安」。

「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7節下句),即得享基督裡的平安(約十六33),也就是心靈上的平安──無論處身於任何景況,都不會有所改變的平安。因為他知道,凡事都有神的美意(創五十20;羅八28);他所需要的,只是交託神,並倚靠祂(詩三七5)。

一個敬拜真神,信靠主耶穌的人,因為所求蒙應允,身心得享平安,所以他必日日滿心喜樂(約十六24);因為日日滿心喜樂,毫無掛慮,所以他必覺得他活得很有意義的。不是嗎?


2.榮耀神

神創造人的第二個目的,就是為祂自己的榮耀(賽四三7)。神之所以要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一27),就是希望人活出祂的形像,叫祂得著祂該得的榮耀。因此,就受造的人來說,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讓神達成祂造人的目的,便是人的存在意義,也就是生命的意義了。

挪亞的世代,神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創六5、12)。結果,他們都被洪水滅盡(創七17-22),只有挪亞全家得救(來十一7)。

挪亞是一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罪惡的世代,是一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他所表現的是神的形像(創六9)。相反的,其他的居民都是惡貫滿盈的罪人;他們所做的都與神背道而馳,他們所表現的乃是惡者的形像。
挪亞表現出神的形像,叫神得著祂該得的榮耀,而讓神達成祂造人的目的;因此,挪亞的存在很有價值,他的生命是極有意義的。反之,挪亞的世代那些行為邪惡的罪人,所表現的卻是惡者的形像,而大大地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因此,他們的存在並沒有甚麼價值,他們的生命也毫無意義可言。

「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羅十三11-12)。

「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11節上句):貪愛世界的物質享受、虛浮的名利,或不愛慕真理、信仰冷淡等等,都是靈性沉睡的狀態。之所以致此,乃因以為基督是耽延,不會那麼快再臨。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正當人人以為穩妥的時候,祂忽然就再臨了(彼後三9-10;帖前五1-3;太二四42-44)。因此,趁早醒悟吧!

「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1節下句):基督再臨,已死的聖徒將要復活,變成靈體;那時還存留的聖徒,則將活著改變為靈體。然後,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接著,與主永遠同在,達成信主的終極目的(帖前四15-17;林前十五44、50-54;約十四1-3)。保羅說,那個得救的日子,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試想:兩千年後的今天,豈不是更近了嗎?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12節上句):當時的社會群眾,因為無知而敬拜人所造的偶像,因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而流行同性戀,甚至因為不認識真神而存著邪僻的心,妄行各種傷天害理的事等等(羅一21-32),這便是黑夜已深的狀態。白晝將近,則表示以「公義的日頭」為象徵的基督,即將再臨了(瑪四2)。請問:兩千年後的今天,世界豈不是更黑暗,基督再臨的日子豈不是更近了嗎?

「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2節下句):聖經說,「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8);與此相反的「暗昧的行為」,即如同污穢的衣服。「光明的兵器」,可以解讀為光明的行為。「脫去」,是為要「帶上」。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是一場長期的靈戰,仇敵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管轄這幽暗世界的王(弗六12;約十四30)。因此,我們必須以光明的行為為兵器,立志棄惡從善(羅六12-13;多二14;約壹一6-7),成為名副其實的光明之子、白晝之子(帖前五5),才能完全得勝,永遠站立得住(弗六13)。既知道那日子臨近──現在距基督再臨的日子更迫近了,「就更當如此」(來十25)。

結論是:「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披戴耶穌基督的形像,讓神得著祂該得的榮耀;「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免得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公義的神是賞善罰惡的神,時候一到,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或善或惡受報應的(羅二6-11;林後五10)。

大衛對非利士人歌利亞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裡,使這眾人知道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祂必將你們交在我們手裡。」(撒上十七45-47)。

大衛在敵人面前高舉神的名,因為他知道爭戰的勝敗全在乎神。大衛所倚靠的是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他若得勝,是神的勝利,也是神的榮耀;因此,神非幫助大衛,使他得勝不可。果然大衛只用一塊石子,就打中歌利亞的額,他就仆倒,面伏於地;然後,將他的刀從鞘中拔出來,砍下他的頭,他就死了(撒上十七49-51)。

所羅門接續他父親大衛作王之後,向神禱告,求神賜給他智慧;為的是可以判斷神的選民,辨別是非。所羅門的祈求,蒙主喜悅。於是應允他所求,賜給他空前絕後的智慧(王上三7-12)。他自己也說:「我得了大智慧,勝過我以前在耶路撒冷的眾人。」(傳一16)。

神是智慧的根源,連撒但都知道(創三5)。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難以測度;祂的蹤跡,無法追尋(羅十一33)。因此,我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都應當向神祈求,祂就必賜給我們的(雅一5)。最重要的是,求智慧的動機必須純正:但願所做諸事,無往不利,榮耀神的名;而不是為了顯揚自己的才華,博取眾人的稱讚。

主耶穌從殿裡出去的時候,看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約八59-九1)。門徒問主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主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2-3)。

所謂「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3節),就是要藉著在他身上所顯明的神蹟,讓神得著榮耀。由此可知,主耶穌每次醫病趕鬼的動機,都是為了榮耀神,而不是為了表現他自己的能力。因為他知道,他之所以能彰顯許多神蹟,乃因神以聖靈和能力膏他使然(參看:徒十38);他之所以必須常常退到曠野去禱告(可一35;路五15-16),就是為了不斷地得著來自上頭的能力。

在分離的禱告中,主耶穌對天父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4節上句):主耶穌所彰顯的一切神蹟,以及諸多善事(徒十38),都是為了榮耀神。甚至連即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然後被接升天等等,也都是為了榮耀神的緣故。因為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啟一8),所以由神看來,基督的受死、復活和升天等,都是已經成就的事實了。

「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4節下句):神所託付主耶穌的事,主要的有兩項:其一是,勸導罪人悔改,信從神國的福音(可一14-15);其二是,獻上他自己的身體,為罪人贖罪,成全律法(來十3-12;太五17;約十九30)。
為了成全第一項託付,主耶穌認為宣傳神國的福音,比醫病趕鬼更重要,所以他向來未曾久留在同一個地方行神蹟(路四40-43);行神蹟只是證實所傳的道的手段(可十六20),並不是傳福音的目的(路四42-43)。為了成全第二項託付,主耶穌順從神的旨意(太二六39;腓二8;來十7),被釘在十字架上,忍受了痛苦的極限,直到斷氣(太二七45-46、50;詩一二九3,二二14-17)。如今神所託付他的事,他已經成全了(約十九30);神該得的榮耀,他也讓祂得著了。
我們從保羅所寫的書信上可以看出,凡事為榮耀神而行,是他處世的原則。例如:
「願榮耀歸給神」這句祝禱詞,再三地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上(羅十一36,十六27;加一5;提前一17;提後四18)。此其一。

保羅說,他之所以要為傳福音而忍受各種逼迫、諸般患難,都是為要增添信徒,叫神的恩惠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於神的緣故(林後四8-15)。此其二。

「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心裡有基督的形像),是保羅牧養教會的目標(加四19);「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則是他教導信徒必須實踐的生活原則(林前十31)。此其三。

但願我們都能效法保羅的榜樣,凡事為榮耀神而行;若有甚麼成就,則要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神。因為我們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十七10);而且凡屬於我們的財物、知識、智慧、恩賜等等,都是領受的(林前四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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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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