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26期

「老練」如何解釋?外二問(上)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1/28

聖經《羅馬書》五章3至5節所敘述的:「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此處老練如何解釋?我們很多事情剛開始做的時候,往往顯得笨手笨腳;但多做幾次,累積經驗之後,就可以得心應手。與此同理,經歷無數次的患難,若能忍耐到底,我們就能應付裕如。...另一問:「信徒犯罪之後,是否還有聖靈?」...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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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1.「老練」,如何解釋?
2.信徒犯罪之後,是否還有聖靈?
3.怎樣分辨真假聖靈?


 
【謝長老答覆】

一、「老練」(羅五3-5),如何解釋?

《羅馬書》第五章3-5節所敘述的是,基督徒雖然處在患難中卻能歡歡喜喜,乃因知道下列五項事實:

「患難生忍耐」(3節末句):患難是神所賜予,讓我們學習忍耐工夫的機會。我們所信的是「忍耐的道」(啟三10),一旦遇到患難,忍耐到底的信心便油然而生;否則,我們的信仰就被患難打倒了。俗語說:「風不搖,樹不牢;風愈搖,樹愈牢。」聖經也說:「鼎為煉銀,爐為煉金;惟有耶和華熬煉人心。」(箴十七3)。就信心的增長而言,患難對我們是有益無損的。此其一。
「忍耐生老練」(4節首句):很多事情剛剛開始做的時候,我們往往顯得笨手笨腳;但多做幾次,累積經驗之後,我們就可以得心應手了。與此同理,經歷無數次的患難,若能忍耐到底,我們就能應付裕如,臻於老練的境界了。正如聖經所說:「弟兄們,你們遭遇各種試煉,應該認為是可慶幸的。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了考驗,就會產生忍耐。你們要忍耐到底,才能達到十全十美、沒有缺欠的地步。」(《現代中文譯本》:雅一2-4)。每次遇到患難之時,若能認為那是值得慶幸的事,而忍耐到底,確實能叫我們的忍耐工夫達到完美的地步。此其二。

「老練生盼望」(4節末句):應付無數次的患難,忍耐工夫已經達到老練的地步之人,因為每一次患難都沒有被打倒,心裡便自然而然地充滿著盼望了。這種盼望並不是理論上的認知那種盼望,而是由信仰上的體驗而來的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例如:約伯第一次受試煉的時候,雖然惡耗接踵而來(伯一13-19),他卻不但沒有埋怨神,反而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0-21)。第二次所受的試煉更大,就是從腳掌到頭頂,全身長滿了毒瘡。他的妻子因為無法忍心看他受此巨災之折磨,而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約伯卻對她說:「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伯二7-10)。更可貴的是,處身於患難中,他竟然能發出信心的豪語說:「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二三10)。由此可見,約伯的忍耐工夫已臻於老練的境界了。正因如此,活潑的盼望便油然而生,而令他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深信:試煉將成為過去,他的靈性必更完美了。「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約伯兩次受試煉的經歷,是這段經文最恰當的註釋。此其三。

「盼望不至於羞恥」(5節首句):經歷無數次患難而產生的盼望,是體驗出來的活潑的盼望,遲早必實現,所以不至於羞恥。以約伯的經歷而言,到了患難將近尾聲的時候,他對神說:「誰用無知的言語,使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我從前風聞有,現在親眼看見。」(伯四十二3、5)。一個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伯一1、8,二3),為甚麼要受這麼大的患難呢?約伯終於明白了。這時候,約伯的心靈上是何等地平安、喜樂呀!於是,神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伯四十二10)。至此,約伯的盼望果然實現,而令他不至於羞恥了。此其四。

「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節末句):當神賜給我們聖靈的時候,聖靈便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了。因為聖靈是神的靈(約壹四13,三24),而神就是愛(約壹四8)。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神的愛是「諸般的慈愛」(哀三22),所以有時候也會藉著患難來表達的;既然知道患難也是出於神的愛,我們便應該歡歡喜喜地接受了(羅五3)。針對這項真理,《詩篇》119篇的作者如此敘述:「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在尚未受患難之前,我迷失了人生正確的方向);現在卻遵守祢的話(神的聖言指引我當走的路)。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祢的律例(經歷苦難之後,我對神的訓誨愈看愈清楚了)。」(67、71節)。與此類似的說法,「羅八28」也提到。該處經文,《現代中文譯本》的譯文是:「我們知道,上帝跟那些愛他的人,就是他按照自己的旨意所呼召的,一同工作,使萬事都有益處(聖徒無論遭遇何事,都有神參與,我們並不孤單;神之所以要參與,乃為要使我們得著益處)。」該譯本又註明,另有些古卷作:「世上所發生的一切事,對那些愛上帝的人,就是上帝按照自己旨意呼召的人,都有益處。」此其五。



二、信徒犯罪之後,是否還有聖靈?

信徒所犯的罪,有的是「不至於死的罪」,有的是「至於死的罪」(約壹五16-17),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若是不至於死的罪,只要切實悔改,主耶穌的血就會潔淨他,使他得著赦免(約壹一7-10)。如果是至於死的罪,便是背棄真道,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而不能從新懊悔了(來六4-8)。當然,也要看他是「故意犯罪」,或是因為「無知」而犯罪呀。「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十26-31);反過來說,若是無知的過錯,他還是可以流淚痛悔,懇求神憐憫他的。

在教會參加崇拜聚會或禱告會的時候,我們偶爾會發現已經犯了至於死的罪的信徒,竟然還有聖靈在他身上,而令我們滿懷疑慮。我們都知道,我們所領受的聖靈是神的靈,而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民二五11);既然如此,祂怎麼可能不離棄犯了至於死的罪之人呢?有這個必要嗎?據我所知,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是假裝的。

有一個執事因為犯姦淫而被除名。但除名後,聖靈並沒有離開他,眾同靈都覺得很奇怪。將要離世的時候,他因為良心不安才吐露:自從犯罪那一天開始,他就沒有聖靈了;十幾年來,他禱告的時候好像有聖靈,那是假裝的。至此真相大白,眾同靈的疑慮終於消除了。

第二種是罪得赦了。

有一個姊妹受洗三年,並且有聖靈。但因父親離世,拜他的遺體而失去了聖靈。參加靈恩會的時候,迫切禱告,流淚痛悔,求神饒恕;結果,蒙神憐憫,再受聖靈。她解釋:當哥哥叫她拜父親遺體的時候,她拒絕說:「我已經信耶穌,不可以拜偶像。」哥哥說:「他是爸爸,不是偶像。爸爸那麼愛你,他離世了,難道向他行禮也不可以嗎?」她一時失去理智,就向父親的遺體行禮了。她又說,她在工廠當女工,因為常常加班,參加聚會聽道的機會不多,所了解的道理非常少,才犯罪的。

上述第一種情況告訴我們,有些人犯了至於死的罪之後,似乎還有聖靈,其實卻是假裝的;只因他們曾有受過聖靈的經驗,所以裝起來也滿像的了。第二種情況則因為她所犯的是屬於「無知」的罪,所以在她流淚痛悔的時候,神便饒恕她,而再賜給她聖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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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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