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25期

​舊約聖經疑難5題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1/21

您在閱讀《舊約聖經》的時候,也有以下相同的疑問嗎?人死後,要等到基督再臨才復活嗎?那麼要等到什麼時候,死人才會復活,使我們的盼望變成事實呢?那些已死的人,現在的景況如何?人壽數的長短,反映主的賜福嗎?如何使禱告更專心、更深入?為什麼出埃及記四章24至26節說:「神想要殺摩西」?......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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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1.人死後,要等到基督再臨才復活嗎?
2.那些已死的人,現在的景況如何?
3.人壽數的長短,反映主的賜福嗎?
4.可否請長老分享,如何使禱告更專心、更深入?
5.神想要殺摩西(出四24-26),為甚麼?
 

 

【謝長老答覆】


哈利路亞,美國喜瑞都教會的同靈收信平安!

2004年12月25日(安息日),我接受你們的邀請,在貴地教會舉開了聖經講習會。下午課程結束,緊接著便是解答疑難問題的時間。問題太多,時間甚短,無法逐項講解清楚,所以答應你們將在《聖靈》月刊上答覆。

筆者按:自本頁起至最後一頁,共計47問,都是喜瑞都教會的同靈,在當天所提出的疑難問題。



一、人死後,要等到基督再臨才復活嗎?

死人復活是新舊約眾聖徒的共同盼望(徒二三6,二四15),因為復活使我們變成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44、52-54),與活著還存留的人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並且要與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那時候,我們一生的盼望便實現了。

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證明祂確實可以做我們的救主,使我們的信仰不至於徒然(林前十五14、17-18);不但如此,基督的復活更是我們將來必定復活的保障,因為若沒有死人復活這件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林前十五12-13、15-16)。

那麼要等到甚麼時候,死人才會復活,使我們的盼望變成事實呢?

聖經說:「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所謂「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並不是說聖徒的復活將分為幾次,而是說我們與基督的先後順序。因此,下文接著說,基督的復活是「初熟的果子」;「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即眾聖徒的復活,必須等到基督再臨之時。

聖經又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這就是說,當基督再臨的時候,那些在基督裡已經離世的眾聖徒必先復活。那時如果我們還活著,則不會經歷肉身的死,而活著改變為靈性的身體。然後,與那些從死裡復活的眾聖徒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於是我們就要與主永遠同在了。

依據上列的經文可知,眾聖徒從死裡復活的盼望,必須等到基督再臨的時候才能實現(林前十五23;帖前四16-17)。為了實現這個盼望,我們現在所需要的是,「忍耐等候」(羅八25);因為我們所持守的是「忍耐的道」(啟三10),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二四13)。



二、那些已死的人,現在的景況如何?

死亡與復活之間,在神學上稱為「居間的情況」。

有些神學家認為人死後,無論善惡都到同一個地方去;那個地方舊約叫「陰間」,新約叫「地獄」。

但聖經卻說,財主死後下陰間,在火焰裡,極其痛苦(路十六23-24);拉撒路死後,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著安慰(路十六22、25)。顯然,義人和罪人死後要去的地方,是有所分別的。

教父們知道基督不會立刻回來,於是他們就開始想到死與復活之間的境界。教父中的第一人遮斯丁說:「義人的靈魂將去到一美好之地,不義的惡人將去到一最壞之處,等候審判的來到。」遮斯丁甚至非難,那些說「人死後靈魂立刻進入天堂」的人為異端。

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將要斷氣之時,對悔改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由此可知,能得救的聖徒一旦離世,便即時被接到樂園去了。那裡就是拉撒路死後被天使接去安放的地方,也是離世的古聖徒安息之處(路十六22)。

聖經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3-14)。這就是說,對於已經離世的聖徒,眾聖徒都無須為他憂傷過度。因為主耶穌已經復活,成為離世的聖徒也必復活的保障。當主耶穌再臨的時候,神必將那已經離世的聖徒與耶穌一同帶來──將他安息在樂園的靈魂帶來,使他從死裡復活,因為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約五28-29;雅二26)。

聖經又說:「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二十13)。針對這段經文,我們的老前輩黃以利沙長老如此解釋:「陰間乃罪人死了之後,靈魂的去處,就是中間(筆者按:死亡與復活之間)的拘留所,直至復活為止,經最後的審判而決定之。」(摘錄自黃以利沙著《啟示錄的研究》,真耶穌教會台灣書報社發行)。

依據上列的經文,關於死亡與復活之間的景況,即神學上所說的「居間的情況」,我們可以作如下的結論:

能得救的聖徒死後,他的靈魂即時被接到樂園去安息(路二三43);那裡是保羅在異象中所看見,一個好得無比的地方(林後十二1-4;腓一23)。

罪人死後,他的靈魂將被拘禁於陰間,等候神的審判(啟二十13),那裡就是主耶穌所說的「外面黑暗裡」(太八12,二二13,二五30);陰間也是有火焰,令罪人感受極其痛苦的地方(路十六23-24;可九48)。

基督再臨的時候,能得救的聖徒都要從死裡復活,罪人也要復活;為的是要受審判,就是照各人的行為,或善或惡受報(約五28-29;羅二6;林後五10)。
關於「人死後的景況」這個問題,詳情請查閱拙著《順道信箱釋疑》第一集170-173頁,〈人死後,他的靈魂到哪裡去了?〉,以及第二集27-28頁,〈不能得救之人的靈魂體,結局如何?〉等二題之詮釋,這裡恕不多贅了。



三、人的壽數之長短,反映出主賜福之大小嗎?

十誡中的第五誡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為了強調這條誡命的重要性,保羅如此詮釋:「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

所謂「使你的日子在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就是在世得享長壽。「使你得福,在世長壽」,乃是孝敬父母的人能得著的善報。之所以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乃因在諸多誡命之中,這是第一條附帶著應許的誡命。由此可知,神何等重視孝敬父母之美德!

《詩篇》第一百二十八篇的作者說:「凡敬畏耶和華、遵行祂道的人,便為有福。」(1節)。第二節以下所敘述的,便是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所能得著的諸般福氣。其中有一項福氣則是:「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6節)。這就是說,他不但有後嗣,可以傳宗接代;而且得享長壽,能看見兒女的兒女。
依據上列的經訓,我們可以確定:「得享長壽,乃是神的賜福」。相反的,如果藐視神,則可能受咒詛,而導致短命的後果了(撒上二30-34)。

「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8)。這就是所謂「有其因必得其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常理。「得享長壽」則是諸多善報之一,因為能安享天年乃是一般世人的願望。

「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傳八14)。就這個罕見的事實而言,則有些義人可能短命;相反的,有些惡人倒享長壽。這是一種反常的特殊個案,對義人的信心來說,是莫大的考驗。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明白處世應有的原則,並且堅持到底,至死不渝;切勿因為行善未得善報而懷疑神的公義,甚至改變擇善固執的節操。



四、請長老分享,如何使禱告更專心、更深入?

「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二九12-13)。專心尋求神,是禱告蒙神應允的必須條件之一。此事猶如讀書要一心一意,才能提高學習效率一般。

讀經要深入思考,才能領悟更深一層的真理。禱告也要深入,才能拉近我們與神的距離,而臻於與主密相契的境界。深入的讀經,加上深入的禱告,可以讓我們覺得似乎親眼看見了神;不是看見祂的形像,而是明白祂的旨意(伯四十二3、5)。

禱告要專心,才能深入;深入的禱告,乃是專心禱告的極致。如何禱告,才能更專心、更深入呢?各人的方法未必相同。下面所要敘述的,是聖經的教導,以及個人所用的方法,供你做參考:

主耶穌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入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6)。禱告的時候,如果進入內屋,關上門,則因為聽不見門外的任何聲音,而能更專心的禱告。「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一句,《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向在隱密中的天父禱告」;天父在隱密中,表示祂喜歡安靜(林前十四33)。因此,為了使禱告更專心,我們可以進入內屋,關上門,暫時與外界隔絕;為了向在隱密中的天父禱告,則宜降低聲音,單獨對祂盡情傾訴。這就是所謂的「密室的靈交」,靈與靈的契合,極其甘美。

《撒母耳記上》第一章10-20節記載,哈拿心裡愁苦,就痛痛哭泣,求神賜給她一個兒子。她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哈拿說:「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祂所求的!」結果,神顧念哈拿,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說,哈拿的祈求之所以能見效,乃因她心裡愁苦,痛痛哭泣,在神面前傾心吐意,而得著神的憐憫。更重要的是,聽了以利的話之後,哈拿就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這就是單純的信心,能得神喜悅的信心(來十一1、6)。

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哈拿雖然在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卻因她情意的迫切,內心的誠懇,而蒙神眷顧。由此可知,只要憑著單純的信心,懇切的祈求,則縱使降低聲音,甚至只在心中默禱,仍然是有效的。

就個人的習慣和體驗來說,我通常都是關上門,降低聲音,單獨向神傾訴由衷的感恩、頌讚和需求的。因為關上門,降低聲音,可以使禱告更專心、更深入,而覺得與神更親密;單獨禱告,則想禱告多久就禱告多久,而無須顧慮別人是否要結束了。幾十年來,藉著這種禱告方式,使我領受了神好多恩典。感謝主!

關於祈求聖靈充滿的體驗,我們的老前輩楊約翰長老如此作見證:

「受浸後第二十五天,我深深地檢討求不到聖靈的緣故,才知道在乎『心不能專』。蓋我求聖靈是在自己的寢室裡(筆者按:屏東汽車客運公司的員工宿舍),那一棟房屋另外有人住著,不能隨意關鎖大門。當時信心軟弱,怕屋內的未信者知道我在禱告,所以不敢大聲祈求;一方面在禱告中不斷地留意人的腳步聲,好在他們入門之時停止禱告。我既知毛病在此,那天就決意由裡面把門鎖住,我的心就不再跑出門外去顧慮一切了(參考:太六6)。

感謝主!這次禱告沒有多久,聖靈就比第一次更大的充滿我了。(筆者按:在慕道期間,他曾經領受過聖靈;但受洗當天,竟然又失去了)。那時,跪在榻榻米上(筆者按:日式草蓆)的雙膝被提起來,移動地跳著;雖然閉目,卻不會碰到牆壁,或跳到床下去。我的嘴很有力量的從腹中湧出方言和靈歌來,聲音宏大。如此約有一個鐘頭之久,完全被聖靈佔領,汗流滿面,心裡充滿了說不出來的快樂和幸福感。」(節錄自拙著《聖靈論》,棕樹出版社發行)。

上述楊約翰長老祈求聖靈充滿的體驗告訴我們說,「關上門」,暫時與外界隔絕的禱告方式(太六6),確實可以使我們的禱告更專心、更深入,而蒙神應允的。



五、神想要殺摩西(出四24-26),為甚麼?

由「出四24-26」那段經文的敘述可以知道,神之所以要殺死摩西,乃因他沒有給他的兒子行割禮。因此,西坡拉即時拿一塊火石給她的兒子行割禮,神就饒他了。

「割下她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一句(25節前段),《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割掉她兒子的包皮,用它碰摩西的腳」,並且指著「腳」註明:「有些學者認為這是指生殖器的委婉說法」。《呂振中譯本》則譯為「割下他兒子的陽皮,讓它觸著摩西的下體」,並且註明:「希伯來文作腳字」。

「你真是我的血郎了」一句(25節末句),《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你真是我用割禮的血換來的丈夫」。意思是說,西坡拉用割禮的血換取了丈夫的生命。
割禮的起源,記載於「創十七9-14」,神對亞伯拉罕的吩咐。9-11節說,割禮是神與舊約選民立約的證據,世世代代都要遵守。12-14節說,他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或用銀子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使神的約立在他們的肉體上,作永遠的約。凡背了神的約,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從民中剪除。

由此可知,割禮是舊約選民應有的標記,是神與他們所訂立的永遠的約,任何人都不可違背。摩西因為沒有盡父親應盡的責任,給他的兒子行割禮,而成為背約者,所以神當然要殺他了。

就新約時代來說,割禮預表洗禮(西二11-12)。因此,給兒女受洗是父母當盡的責任,猶如給兒子行割禮是父親的責任一般。而割禮之所以能預表洗禮,乃因這兩種聖禮的意義有四項共同點的緣故。簡述如下:

.割禮的意義

①舊約選民的標記(創十七9-14)
②歸入猶太教教門的宗教儀式(出十二48-49)
③分別為聖的記號(書五5、7-9;徒十28,十一2-3)
④除掉心裡的污穢(申十16;耶四4):原文的意思是,心要受割禮。

.洗禮的意義

①新約選民的記號(加三27-29)
②歸入基督教教門的宗教儀式(太二八19)
③分別為聖的記號(羅六1-4;林後六14、17-18)
④除掉污穢(徒二二16;林前六11;彼前三21):不只是意義,而是具有洗淨罪污的實質功效。

有些同靈主張:「嬰孩太小,不懂事,受洗後若再犯罪,怎麼辦?所以不如等到他們長大成人,能明白真理,才由他們自己決定何時要受洗吧!」聽來似乎很有道理,其實卻是錯誤的。聖經說:「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八8)。萬一他們的兒女還沒有長大就死了,他們難道不會終身後悔嗎?

因為擔憂孩子長大後可能會犯罪,而不敢讓他們在幼小的時候接受洗禮,乃是因噎廢食的消極想法。更積極的做法是,切實遵行聖經的教訓,教養孩童,使他們從小就習慣於「走當行的道」,他們便「到老也不偏離」了(箴二二6)。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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