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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當以何為樂?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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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以得名、利;或喝、喫、賭、看等為樂;但基督徒當以什麼為樂呢?
1、以信主得救脫罪為樂(徒十六34,八38-40;羅七21-25)。
2、以聚會守安息日聽道為樂(詩一百二十二1;賽五十八13-14;耶十五16)。
3、以受聖靈充滿為樂(約十六22、24;加五22;羅十四17)。
4、以奉獻為樂(林後八1-3;出二十五2)。
5、以為主受患難為樂(雅一2;太五10-12)。
6、以教會的興旺為樂(路十五3-7;徒二44-47)。
7、以信者堅守真道為樂(約參3-4;門5-7)。
8、以能進天國見神為樂(路十20;詩十七15)。
△我們當靠著主,凡事喜樂(腓四4;詩三十五9),使教會成為喜樂城(耶三十三9)。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1》,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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