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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不同的財主

作者/楊約翰|類別/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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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下列四個財主,他們對錢財的用法不同,結果也不一樣。我們當效法那一位?
一、用於享受(路十六19-31
1.穿著美衣,天天奢華宴樂(19)。
2.不同情在他們口討飯的(20-21)。
3.死後到陰間去受苦(22-24)。
4.懊悔已來不及了(25-26)。
5.想要救弟兄也已經晚了(27-31)。
◎教訓:不可把神所賜的錢財,用在奢華宴樂之中(雅四3,五5)。
二、作為倚靠(路十二16-20
1.只知積蓄財產(16-18)。
2.以財物作他的倚靠(19)。
3.神說,今夜要取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20)。
◎教訓: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厚賜萬物的真神(提前六17)。
三、用於愛人(路十九1-10
1.稅吏長撒該是個財主(2)。
2.他信主之後,明白他的財產是以不義得來的(8)。
3.他對主耶穌表示,要以所有的一半給窮人(8)。
4.他的作法,蒙主喜悅,全家得了救恩(8-9)。
◎教訓:主說,要以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路十六9)。
四、用於愛主(太二十七57-60;可十五42-46
1.約瑟是尊貴的議士,也是一個財主(可十五43;太二十七57)。
2.他去見彼拉多要求主的身體(可十五43-45)。
3.他買了細麻衣,用布裹好主的身體,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可十五46;太二十七59-60)。
4.財主約瑟,為主作了一件美事,相信主必記念他,報賞他(參看:可十四3-9)。
◎教訓:當把握機會,盡所能的,多多愛主。愛教會就是愛主,因教會是主的身體(參看:路二十三55-二十四3;加六9-10;弗一23;太二十五4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0》,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楊約翰  #信仰生活  #靈糧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