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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為自己設立指路碑

作者/許東霖|類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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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耶三十一21。
一、主耶穌是我們的道路(約十四2-4、6
1.平安路(路一78-79)。
2.自由路(約八36)。
3.永生路(來十19-20)。
4.天國路(約十四6;提後四18)。
◎我們當訪問古道、善道(耶六16)、正路(賽三十21),得救之道(可十六16)。
二、為甚麼要設立指路碑
1.不致於迷失方向(林後十一3):如底馬(提後四10)、巴蘭、羅得。
2.避免跌倒失去永生:如猶大(太二十六14-16)。
3.為把握達到目標:如以色列民(林前十12;腓三13-14)。
◎我們不要受金錢、物質、環境、人情的轉變,迷失了方向以致跌倒。
三、如何為自己設立指路碑
1.以聖經為自己的指路碑(約五39;提後三15-17):聖經是神的話,命令的總歸就是愛;誡命的總綱也是愛(提前一5;太二十二36-40)。
(1)愛神的表現:敬畏神,尊神為大(創三十九9;路一46-47)。當以安息日為樂(賽五十八13-14);實行什一奉獻,使神家有糧(瑪三8-12;太六21);主內聯婚(林前七39);努力為主作聖工(林後五14-15)。
(2)愛人如己:施捨(約壹三17-18;徒二十35);赦免人(太十八21-23),寬容人為自己的榮耀(箴十九11)。凡所作的憑愛心而作(林前十六14)。
(3)用各樣智慧把神的道豐豐富富存在心裏(西三16),為走天路的指路碑;主耶穌(太四1-11)、彼得(太二十六75)。
2.以聖靈為指路碑(約十五26
(1)雲柱領導百姓(出四十36-38;弗一13-14;加五16、25-26)。
(2)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
(3)藉禱告明白當行的方向(太二十六41;撒下二1);保羅(徒二十二10);主耶穌選門徒(路六12-13);使徒(徒十三2-3,十六4)。
3.時常儆醒、省察(帖前五5-7;羅十三11-14;加六4;太七13-14;箴十四12)。
結論:我們的信仰生活,無論作甚麼,當以聖經為標準,由聖靈帶領,又謹慎自己,把握走在主的道路上,必得永生的冠冕(提後四7-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0》,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許東霖  #福音  #靈糧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