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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錢之道

作者/陳恆道|類別/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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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御」是統率、治理、駕馭之意。御錢就是管理金錢,運用金錢。賺錢不容易,積錢也不簡單,如何用錢才真是學問。茲依據聖經提供幾點御錢之道,互相勉勵。
一、量入為出(路十四28-30
1.收入多少,則使用多少,這是一大原則。
2.支出額決不可超出收入額。
3.收支相抵後,必須有些許的結餘。
二、奉獻什一(瑪三10
1.這是每月必須的,也是第一筆的支出。
2.主說,十分之一奉獻是「不可不行的」(太二十三23)。
3.經上說,十分之一的奉獻是可以「以此試試我」(瑪三10),意思是可以經驗看看。你可以經驗一段時間,或以某種事業經驗看看,或在家中擇某一人經驗看看。
4.這是使神家有糧,並使你家蒙福的當行之道。
三、適當儲蓄(箴十三11
1.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之禍福;未雨綢繆,是聰明人(箴六6-11,十5,三十25)。
2.收入多的,可以多儲蓄,收入較少的,可以少儲蓄;一般人以收入的十分之一作儲蓄較適當。
3.家長可以定一目標或日期為儲蓄的依據,當目標達成了,或日期已到,再更換目標。
4.養成全家大小均有儲蓄的好習慣,或存郵局,或裝撲滿,或標會……均可。
四、不可浪費(箴十八9
1.浪費和懶惰是雙胞胎。浪費者因為懶惰作事,就坐食山空。殷勤節儉者,能積少成多(箴十4)。
2.浪費金錢是一種罪惡(提後三1-4;雅五5;彼後二13;路十六19)。
3.浪費金錢,奢華宴樂,神必刑罰(撒上二十五36-38;啟十八4-20)。
4.金錢是神託我們管理的,決不可浪費,否則將來在神面前不能交賬,將成為不義的管家(太二十五14-19;路十六1-13)。
五、不要借貸(太五26,十八34
1.若人人持守上述幾點御錢之道,當不致於過借貸的生活。
2.欠人債的,日子不好過。借錢容易,還錢難。舉債過日的人最痛苦(王下四1)。
3.萬一非借貸不可的時候,當守信用,按期償還,不可故意拖延或倒債。借貸期間,更當節食儉用,以期早日清還,過無債一身輕的生活。
六、多行善事(加六9-10
1.主說,多託誰就向誰多取。今世富足的人當多行善事(路十二48;提前六17-19)。
2.善事無分大小,只要於人有益的事均可作。或賙濟貧窮(林後九9),或助人成家立業,或助學,或捐助建堂……等。
3.多加廣行善事,多施賙濟,蒙主鴻恩,死裡復活,引多人歸主(徒九36-42)。
4.多行善事是基督徒的美德,利人利己,榮神益人(箴十一24-25;詩四十一1-3)。
結論:總而言之,御錢之道不一而足,歸納起來不外是「按著力量,多行善事」(箴三27-28)和「要以財物和初熟之物,尊榮耶和華」(箴三9-1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陳恆道  #信仰生活  #靈糧集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