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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中的神蹟

作者/賴英夫|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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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引:太十二38-39。
一、神公義又慈愛──絕不冤枉人
1.掣出約拿證明他犯罪(拿一7)。
神按公義正直判斷萬民(詩七11,九8)。
2.約拿拋海,全船平安認識真神(拿一15、16)。
航海能見神之奇妙作為(詩一O七23-31)。
二、神赦免認罪的約拿──魚腹三日不死
1.被大魚吞下不被咬碎或消化(拿一7)。
◎約拿蒙神眷愛之原因有三:
a.他不惜面子公開認罪(拿一8-10)。
b.他願以死來換得全船人的平安(拿一11-12)。
c.他在魚腹中作信心的祈禱(拿二1-2、4)。
2.真神吩咐大魚,將約拿吐在旱地上(拿二10)。
真神救靈性痛悔者,赦免認罪者(詩三十四18,三十二3、5)。
三、神管教違命的工人──受盡痛苦折磨
1.被投下深淵,在死亡邊緣掙扎叫苦(拿二3-7)。
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十二5-6、11)。
2.約拿遵命往尼尼微(拿三1-3)。
受苦之後就遵行神的話(詩一一九67、71)。
四、神施憐憫拯救悔改之罪人──不降災禍
1.一人傳一日警告,全城大小悔改而得救(拿三4-10)。
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9;多三5)。
2.神愛惜全城人民(估計約百萬人)的性命(拿四11)。
a.神不願一人沈淪(彼後三9)。
b.趁白日要多作救人聖工(約九4)。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賴英夫  #人物  #靈糧集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