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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九章 以色列人不信基督

作者/林正雄|類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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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羅為同胞不信而憂傷(1-2)
 
1.他有強烈的同胞愛(1-2)。
2.他情願犧牲救同胞,使同胞得救(3)。
二、以色列人只依靠律法,而不肯相信基督
 
1.以選民名分自居(4)。
2.以律法應許諸約為榮(4)。
3.以列祖是他們祖宗自恃(5)。
4.基督是從他們出來的(5)。
三、因信稱義是憑屬靈應許,不憑肉體的應許
 
1.不是神的應許落空(6)。
2.是說:「惟獨」要從以撒生的方稱為後裔(7)。
3.以撒預表基督(加四28),唯信基督稱義(十4)。
◎唯獨有聖靈的教會,才是應許之子(八9、14-17)。
四、因信稱義是憑揀選、不憑行為(11;林前一28-31)。
 
1.外邦人得稱義,是顯明神揀選的旨意(11)。
2.外邦人得稱義,是憑神的憐憫(14)。
3.神有隨意揀選的特權(17)。
五、因信稱義、不分種族、信必得救
 
1.以色列人因不信,所以蒙稱義者少(27-29)。
2.外邦人相信、反得稱義(30)。
3.凡信靠的人必不至於羞愧(33)。
◎凡不信的必被定罪(約三16-1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林正雄  #家庭  #靈糧集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