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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的祖亞伯拉罕

作者/楊約翰|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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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查經」以小組(十名左右)進行最為理想。組員面對面,於輪讀經文之後,主領人以「問答」方法,使組員對經文內容清楚認識,然後可請組員自由地對經文的教訓、預表、預言等發表心得。並提示怎樣的應用於現在,因「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十五4;林前十11)。
晚間及聖日聚會的講道,以標題式為主,就是定一個題目,根據題目,由聖經各卷取材分段講解,連貫各段,以完成目的。所謂「查經講道」是把自己所查考過的某一卷聖經,分次、逐章於崇拜聚會的時候,向會眾講論。這種方法,因是於崇拜時間進行,不便讓會眾提出問題,或發表心得,但要使全體會眾對聖經作深入、有系統的瞭解,甚有幫助。以章為單位之外,以一段事蹟,或一個比喻為查經講道的題材,都甚為合宜。例如:「癱子得醫治」(可二1-12)「浪子回頭」(路十五11-32)。
本篇根據創世記第十二章至第二十五章(二十及二十三章略)的資料,逐章查考其內容,並提出重要教訓。限以一章為一次講道的材料,無法詳解。在二十二章,特別把「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重要道理,加以整理,使我們對該問題,能進一步的認識。本講材可依序逐章講,也可以擇題單獨講。本講材只供為參考,請講者直接查考聖經,酌量時間加減講材。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9》,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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