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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裡死的人有福了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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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啟十四13
一、為什麼稱為有福(啟十四13
1.認識耶穌為救主(太十六13-17;路二25-32)。
2.罪惡蒙神赦免(羅四6-8;羅八1-4)。
3.得著永生的盼望(弗一1-4,二11-13;羅五17-21)。
二、息了一切勞苦(啟十四13
1.肉體上的勞苦(傳一13;詩九十9-10)。
2.心靈上的煩惱(箴十七22,十七14;太十一28)。
3.不再有悲哀、流淚、死亡之苦(啟七13-17,二十一3‘4)。
三、得到作工的果效(啟十四13
1.奉獻錢財(太六19-21;可十四3-9)。
2.作成教會一切聖工(林前十五58,三6-8)。
3.傳揚福音的賞賜(林前九16-17;路十九12-20)。
結論:提後四6-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真耶穌教會  #福音  #靈糧集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