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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交三境界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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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舊約聖殿拜神獻祭時,分三大區域,亦即殿院、聖所、至聖所,而這三大區域與神交通之情形,正可譬喻為個人靈修的三大境界(林前三16上)。
本論:
一、殿院:聖殿四面相間隙地,並含聖殿廊下,任何人皆可來此,閒雜人自然多,趁機圖利(約二13-17;太二十一6-13;可十一15-18)。
靈訓:一心二用,沒人殿門(詩一二二1-2)並且以敬虔為得利門路(提前六5)。
二、聖所:又稱外殿(王上六16上),或稱祭司之院(來九6),進入此境比在殿院者還好。
靈訓:所有選民皆成祭司(彼前二9-10),皆入此境,可惜單行祭司拜神之儀禮,即聚會、唱詩、查經、禱告,甚或一些特別聚會而已矣!與神靈交,並無真正深入密契。
三、至聖所:又稱內殿,或大祭司之院(來九7),真正屬靈聖殿中之大祭司是無瑕無疵的主耶穌(來七28、26-27),真正與神密相契!
靈訓:唯有遠離罪惡,真正聖潔的人,才能如主耶穌般,進入至聖所,獻上真正的靈祭,進到真正的靈交(來十19-23)。
結論:靈交達到至聖所的至善至美至密之境界,必能發揮義人祈禱之功效(雅五16下)。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真耶穌教會  #信心  #靈糧集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