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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生的意義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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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人的人生觀
1.約伯(四千年前的人)。
△他的一生:先有美滿家庭(伯一1-5),後曾一度遭試煉而家破、人亡、患病(伯一13-19,二7、11-13)。
△他的人生觀(伯十四1-2、5-10)。
2.雅各(三千九百年前的人)。
△猶太人的第三代祖先。
△他的人生觀(創四十七7-9)。以為人生是客旅、寄居(來十一13)。享年一百四十七歲(創四十七28),論子孫有六十九人之多(創四十六26-27),論榮華富貴,是一族之長,擁有許多牲畜、僕人(創三十二13-16),兒子當宰相,喪禮非常哀榮(創五十1-14)。
3.摩西(三千四百年前的人)。
△他的一生:以色列人的救星,享年一百二十歲,身體、精神俱佳(申三十四7)。前四十年在王宮長大受良好教育(徒七20-22),中四十年在米甸受熬煉(出二1-22),後四十年為民效勞。
△其人生觀(詩九十3-17)。此為扣人心弦,使人共鳴之詩。
4.大衛(三千年前的人)。
△他的一生:未作王之前,過流浪逃亡生活,三十歲作王,七十歲去世(撒下五4)。作王之後又蒙受種種困苦,如逆子押沙龍之叛逆(撒下十五1-17、30)。
△他的人生觀(詩三十九4-7、12)。
5.所羅門(三千年前的人)。
△他的一生:大衛的兒子。國家太平,盡享人間快樂。富足、尊榮,無人能比(王上三13),財寶、智慧勝天下列王(王上十23),建聖殿費七年(王上六37-38),建王宮費十三年(王上七1-2、8)。妃七百、嬪三百(王上一1-3)。
△其人生觀(傳一8-9、11、13-14、16-17,二4-11)。
二、人死後如何?
△有審判(來九27)。
△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顯示有來世的存在(路十六19-31)。
△為何死後將受刑罰?始祖犯罪所致(羅五12、18;創二9、15-17,三16-19)。
三、當怎樣行?
△悔改信主受洗(徒二37-38,十六30-33;可十六16)。
△神愛世人(約三16)。
△主賜平安(約十四27,十六33)。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7》,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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