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TOP

三十、大衛的敗仗

作者/楊約翰|類別/人物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A犯罪的經過
 
1.國家正與外邦戰爭(撒下十一1)。
2.他睡到黃昏(2)。
3.到王宮平頂上遊行(2)。
4.放縱眼目情慾(2)。
5.不禁戒肉體情慾,致犯了大罪(3-5)。
B嫁罪不成,謀殺忠臣
1.召回烏利亞(撒下十一6~7)。
2.叫他回家,他不回(8-11)。
3.使他喝醉,仍不回(12-13)。
4.謀殺烏利亞,想藉以掩蓋罪過(14-18)。
5.接拔示巴入宮,娶她為妻(27)。
C結果
1.神使大衛家中多有禍患(撒下十二11)。
(1)與拔示巴生的孩子死去(撒下十二14、18)。
(2)妃嬪被污辱(十二11,十六20-23)。
(3)暗嫩詐病污他瑪(十三1-22)。
2.神咒詛說:刀劍必不離開他的家(十二10)。
(1)押沙龍為報妹仇殺暗嫩(十三23-29)。
(2)押沙龍造反追殺大衛(十五1-23)。
(3)押沙龍被刺死(十八14~15)。
D教訓
1.人種什麼,必收什麼(加六7)。
2.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太十26;撒下十二12)。
3.淫亂的事,神必刑罰(出二十14、17)。
4.一點愚昧,能敗壞尊榮(傳十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7》,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楊約翰  #人物  #靈糧集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