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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愛為兵器的亞伯拉罕

作者/楊約翰|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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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恆久善待羅得
1.養育羅得(創十一27-28,十三4-5)。
2.分給財物(十三1-2、5)。
3.讓他美地(十三7-10)。
4.冒險救他(十四11-16)。
5.為他祈求(十八20-33)。
B結果:
1.神賜美地給亞伯拉罕(創十三14-18)。
2.神差天使去救羅得(十九29)。
C教訓:
1.愛是不求己益(林前十三5)。
2.當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9-40)。
3.愛人者神必愛他(出二十6)。
△亞伯拉罕始終以「愛」待羅得,不因羅得的自私而懷恨,改變他愛人的態度。「愛」是打勝仗最佳的武器,欲為戰勝者不可不用。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7》,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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