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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參加靈恩會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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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聖潔身心
1.見神前必先自潔(來十二14)。
△例:(創三十五2-3;出十九10-11
2.進聖地、見神蹟先自潔(出三5)。
△神不顯在罪世(太十二38-39)。
二、抱飢渴之心
1.對道理(箴二十七7)。
2.當側耳聽受(尼八1-3)。
3.渴慕聖靈的充滿(約七37-39)。
三、要專心
1.放下世工(利二十三33、35)。
2.專心聽道(路十39、42)。
3.專心禱告(太六6)。
四、存著愛心
1.彼此服事(彼前四10)。
△用愛心接待,不分地方(來十三1-2;加三27-28)。
2.互相勉勵(帖前五11-14)。
3.甘心奉獻(出二十五2,三十五21、29)。
五、立志遵行
1.照所指示靈修(加五16-22)。
2.盡力行愛(太二十二37-39;約壹三17-18)。
3.念、聽、行者才得福(雅一22-25)。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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