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信仰生活
經文: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五9)。
前言:
一、認識神的公義(羅三23-26)
1.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
2.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我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卅三11)
※遵行生命的律例(參結卅三12-18)
二、認清人的不義
1.愛行詭詐、欺騙(參:何十二7)
2.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人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一11、15-16)
3.昧著良心審判,也不負責任(參太廿七15-26)
△不義之事古今皆然(傳一9-10)
三、教訓
1.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事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壹二29)
2.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恭的心,與神同行(彌六8)
結論:
前言:
-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嘹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路十一34)。
- 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箴廿12)。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帖前五5)。
一、認識神的公義(羅三23-26)
1.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
2.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我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卅三11)
※遵行生命的律例(參結卅三12-18)
二、認清人的不義
1.愛行詭詐、欺騙(參:何十二7)
2.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人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一11、15-16)
3.昧著良心審判,也不負責任(參太廿七15-26)
△不義之事古今皆然(傳一9-10)
三、教訓
1.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事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壹二29)
2.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恭的心,與神同行(彌六8)
結論: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22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