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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耶穌為至寶

作者/羅讚坤|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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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自己所寶所愛,基督徒當以耶穌為至寶(腓三8)。
一、為何?
1.因祂賞賜我平安
(1)主擔當我們肉體的疾病(太八17)。
(2)給予心靈上的平安(太十一28;約十四1-3)。
(3)祂願意接受人的交託(腓四6-7)。
2.因祂賞賜我自由
(1)主來賜人真自由(約八34-36)。
(2)在罪上得以自由(羅八1-2)。
(3)在生活習慣上得自由(羅七18-25)。
3.因祂賞賜我喜樂
(1)主帶給人喜樂(徒八7-8,十六31-34)。
(2)由聖靈而來的喜樂(羅十四17;加五22)。
(3)得進天國(提後四18),大有盼望(彼前一8)之樂。
二、如何?
1.看輕世上享樂(來十一23-26)。
△世上的享樂乃屬虛空(傳二10-11)。
2.丟棄世上的萬事(腓三7)。
△全世界還不值一條生命(太十六26)。
3.專心跟從服事主(太六24)。
△心懷兩意未能得主為至寶(雅一6-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羅讚坤  #人物  #靈糧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