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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確據

作者/車富銘|類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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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神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徒十四15-17)。
一、信仰的認識
1.認識真神
(1)迷信與迷不信(羅一19-25;詩十四1、2)。
(2)未識之神(徒十七22-31)。
(3)神離我們不遠(徒十七27;伯二十三3)。
△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二十二21)。
2.認識耶穌
(1)耶穌是真神(約一1、18,十四1、9)。
(2)從懷疑到信仰(約二十24、29;路七18-23)。
(3)真是救世主(約四42;太一21;路二8-14)。
△信耶穌得永生(約二十30-31)。
二、信仰的確據
1.真理的道
(1)永生之道(約五39,六35、47-51;雅一21)。
(2)神的默示(提後三14-17)。
(3)不可增刪、更改(申十二32、33;啟二十二18、19)。
△永不廢去(路二十一32、33;賽四十8)。
△人當以神的話為標準(賽八20)。
2.神蹟或見證
(1)神的作為奇妙(士六13)。
(2)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20;羅十五18;來二4)。
(3)摸著耶穌(可五25-34)。
△真見證救人性命(箴十四25;約二十一24)。
3.應許的聖靈
(1)主耶穌的應許(約七37-39,十四16-18,十六13,二十21-23;徒一4、5、8)。
(2)聖靈降臨(徒二1-4、16-18,八14-20,十九1-7)。
(3)領受聖靈(約壹三24;路十一13)。
△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
結語:我知所信的(提後一12;約四21-24)。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車富銘  #信心  #靈糧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