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人物
經文:王下八16-24;代下二十1-20
一、約蘭王的生平
△ 約沙法的兒子(代下二十一1)。
△ 他有七個兄弟(代二十一2)。
△ 他的兄弟接受父親的金銀財寶(代下二十一3上)。
△ 將國家賜給約蘭(代下二十一3下)。
△ 他三十二歲作王,作王八年(代下二十一5)。
一、 失敗的原因
1、殺了他的眾兄弟(代下二十一4)。
2、娶外邦女子為妻(代下二十一6)。
3、離棄耶和華真神(代下二十一10)。
4、在諸山上建偶像(代下二十一11上)。
5、誘惑百姓行邪淫(代下二十一11上)。
6、不聽先知的警告(代下二十一12-15)。
三、結果
1、神激動敵人攻擊他(代下二十一16)。
2、擄掠王宮裡的財貨、妻子、兒女(代下二十一17上)。
3、留下最小的兒子約哈斯在家(代下二十一17下)。
4、患重病腸子墜落而死(代下二十一18,一19)。
5、死後無人思慕與懷念(代下二十一20)。
四、教訓
1、基督徒不可殺人(太五21)。
△凡恨人即是殺人(約壹三15)。
△ 打胎即是殺人(詩一三九13-16)。
2、不可嫁娶外邦(申七3-4)。
△信主與不信主的原不相配(林後六14)。
△ 舊約時代要拔下頭髮(尼十三24-25)。
3、不可離棄神(來六4-8)。
△離棄耶和華的人有禍(耶十七5)。
4、不可拜偶像(出二十3-5)。
△凡貪心的與拜偶像一樣(弗五5)。
5、當禁淫亂的事(出二十14;林前六9-10;啟二十一8)。
△ 淫亂分兩種:屬肉與屬靈的淫亂(雅四4-5)。
6、當順從先知的話(來十三17)。
△約蘭王的失敗不是偶然的,乃是他自己本身背逆神,不守神兒女的本份所造成的,他所遭遇的這些事,都要作為我們末世信徒的鑑戒(林前十1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