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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

作者/許東霖|類別/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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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人人皆願幸福,但何謂「幸福」?茲列舉幾點供為互勉:
一、 有美滿的家庭才是幸福
1、家庭始於婚姻:
 (1)選擇對象的基本條件:同樣的信仰、健康的身體、正當的職業。
(2)婚姻原理要持守:二人為一體(太十九4-6)。
 (3)夫妻彼此相敬、相愛、了解、體貼(弗五22-25、33;提前二11-13)。
2、實行孝道(弗六1-4;提前五4)。
 3、全家信主:敬畏神(詩一二八1-6),尊主為大,以基督為我家之主,充滿喜樂(徒十六31-34)。
二、 有安定的生活才有幸福
1、六日勤勞工作,第七日紀念安息日,神必賜福(出二十8-11)。
 2、各人要作正經事業(職業)(弗四28)。
 3、不可有不良的嗜好:喝酒、賭博(箴二十三21;提前六6-10)。
4、神是生活的保障(創二十一14-19;約二十一5、6、11)。
三、 身體平安才是幸福
1、主領我們走上平安路(路一79)。在世上有苦難,在主裡有平安(約十六33,十四27)。
2、認識真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二十二21-22)。
3、喜愛神的道(詩一一九165、105,一2、3)。
四、 快樂的人生觀才是幸福
1、領悟真道:對事物看得透徹,凡事對愛神的人都有益處(箴十五30;羅八28)。
 2、明白神愛:凡事謝恩(弗三14-19;帖前五19)。
 3、主同在便是樂園(徒十六25;羅十四17;約十六24)。
 五、有盼望的人才是幸福
1、離世與主同在是好得無比(腓一23;路十20)。
2、聖靈作為盼望的保證(羅五5,十五13;弗一13-14)。
 3、要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太二十四13;雅五7-11)。
 結論:願我們都過著幸福的日子,求神與我們同在,我們常常生活在祂的愛中,就是幸福也(啟十四13;西一23;猶20-2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許東霖  #信仰生活  #靈糧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