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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要道之二十二

作者/林正雄|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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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福音的當靠福音養生
  
哥林多教會否認保羅是使徒,也不供給他生活所需。
經文:九1-27
一、使徒與教會
 
※保羅自述
 
1、我是使徒(1),是奉召的,是特派的(羅一1)。
2、見過主耶穌(1下),且蒙召(徒九1-19)。
3、聖靈親自差派(徒十三1-3)。
 
△主賜權柄能力醫病趕鬼(徒十三6-12,十四8-10)。
△建設哥林多教會;「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麼」(1下)。
△我總是使徒……你們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2下)。
二、使徒在教會的權柄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8)。
 
1、有權柄靠福音喫喝「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喫喝麼?」(4),眷屬也當同享(5)。
△古時祭司,從真神得永得之分(利七31-35)。
 
2、「撒屬靈的種子……收割奉養肉身之物……」(11)。
△一般常理:
  
(1)「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7上)。
(2)「有誰栽葡萄園,不喫果子呢?」(7中)。
(3)「有誰牧養牛羊,不喫牛羊的奶呢?」(7下)。
△律法規定(9):
  
(1)「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9中)。
(2)「為聖事勞碌的,就喫殿中的物」(13)。
(3)「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14)。
3、保羅沒有享用他的權柄。
  
(1)他自己打工製造帳棚維生。「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麼?」(6)。
※新譯:「難道說只有巴拿巴和我,非得為自己的衣食工作不可嗎?」(參:徒十八2、3)。
(2)「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受阻隔」(12下)。
※哥林多人對保羅存心不正,故保羅寧可不受他們的供給,以免被中傷。
(3)堅持意志:「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5)。
※所誇的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18下)。
(4)自覺責任託付(17)
△甘心傳有賞賜,不傳有禍(16、17)。
三、為要多得人
△保羅雖自由,卻有原則(19、24、26)。
 
1、甘心作眾人的僕人(19下)。
2、向怎麼樣的人,我就作怎麼樣的人(20、21)。
 
(1)對外邦人──沒有律法的人(21)。
※為要得外邦人,與外邦人一同吃飯無妨(加二11-13)。
  
(2)對猶太人──律法下的人(20)。
※為要不使猶太人跌倒,也給提摩太行割禮(徒十六3)。
  
(3)對軟弱的人──軟弱的信徒(22)。
※為要堅固軟弱的信徒,他不斷為他們掛心(林後十一29)。
 3、凡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23)。
四、為不朽壞的冠冕賽跑
 
1、勉勵信徒要得獎賞「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獎賞」(24)。
  
(1)以賽跑的精神來追求(24)。
(2)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守規矩)(25上)。
2、保羅自勉「我們卻要得不能壞的冠冕」(25下)。
 
(1)我奔跑有定向,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6)。
(2)自我要求──「攻克己身,叫身服我」(27上)。
△「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27下)。
默想:
 
1、我們熱心參與聖工。對自我靈修立何志向?
2、在這世代中,我們可用什麼方法來多得人?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林正雄  #經卷  #靈糧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