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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六章要道之四 你要告訴你兒子

作者/陳勝全|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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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你就告訴你的兒子(申六20-25)。
一、告訴兒子乃父母之責
1、吩咐眾子秉公行義(創十八19)。
2、培養孩子的信心(提後一5)。
二、告訴兒子什麼事情:
1、神將我們領出埃及──除罪(六23)。
a、告訴兒子信主經過。
b、告訴兒子蒙恩見證。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啟三3)。
2、神賜應許之地──盼望(六23)。
 a、今生得福氣。
b、來世有盼望。
◎我們得救在乎盼望(羅八23-24)。
3、敬畏神常得好處──敬神(六24)。
a、常得好處。
b、保全生命。
◎耶和華必將好處賜給我們(詩八十五12)。
4、謹守遵行就是義──行義(六25)。
a、行義的纔是義人(約壹三7)。
b、要求神的義(太六33)。
結論
1、使神的應許都成就在兒女身上(參:創十八19)。
2、使兒女到老不偏正道(箴二十二6)。 3、使兒女有無偽的信心(提後一5)。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陳勝全  #經卷  #靈糧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