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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人的信仰生活

作者/胡清珍|類別/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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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基督徒的信仰生活,當追求屬靈(林前三1-5),藉著神的道理教導我們,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以下提出「四化」的信仰生活互勉。
一、個人生活基督化(林前九27
 
1、謹慎自己,免得跌倒(林前十11-12)。
2、積極靈修,有好榜樣(提前四12)。
3、效法保羅平時充實自己,為人始終服事主凡事謙卑(提後四13;徒二十18-20)。
 
△我們應當保守己心勝過保守一切(箴四23)。
二、家庭生活教會化(創二十六25
 
1、夫妻相處當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
2、父母待兒女以神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申六4-9
3、兒女待父母要在主裡順從與孝敬(弗六1-3
4、弟兄姊妹要和睦相處,患難與共(詩一三三1;箴十七17)。
△敬畏真神,彼此相愛,並學習讀經、禱告、唱詩、服事的屬靈生活(箴十五16-17)。
三、教會生活家庭化(提前五1-8;弗二18-19
 
1、尊敬大家長──真神(弗四6;來十二28
2、親愛教中的弟兄,並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相愛(彼前二17;約壹三18)。
3、殷勤不可懶惰,常常竭力多作主工(羅十二11;林前十五58)。
4、效法腓立比教會的同心、順服、長進與交託,在主裡得到滿足的喜樂。
△要曉得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提前三15
四、社會生活屬靈化(太十八19-20
1、要遵照聖經的教訓,尊敬在位的官長與順服良好的社會制度(彼前二13-17;羅十三1-7)。
2、與世俗當分別為聖(林前六14-18;彼前一15-16;雅一27
3、信徒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照亮並感化他們,便能歸榮耀給真神(彼前二12)。
4、效法古聖徒如約瑟、摩西、但以理等人
△主教訓我們要作世上的光與鹽(太五13-16)。
結論
屬靈人能看透萬事,明白神的旨意,處在不同的環境總以智慧為是,能處處榮耀神,事事遵主旨(林前二14-16)。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胡清珍  #信仰生活  #靈糧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