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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與就業

作者/賴英夫|類別/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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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當學校畢業後或服完兵役後,你將選擇何種職業?許多人為此憂愁煩悶。然而人的腳步為神所定(箴二十24)。
一、何謂就業?
1、正當職業神聖而無貴賤之分(可一16-20,六1-3
2、留心作正經事業乃益人之美事(多三1、8
3、為生活、賺錢而工作是上班打工(職業性的就業);為興趣、抱負而工作是開創前程(事業性的就業)。
二、就業之目的
1、對大眾而言:分工合作互相效力,服務社會造益人群。
2、對個人與家庭而言:
(1)保障生活,足以應付開銷。
(2)提高生活水準,使家庭生活更富裕。
3、可惜人心不知足(傳六7,五12
三、信仰與就業並行並重
1、屬肉的身體需物質生活,故要就業;屬靈的生命須有信仰生活,故要聚會拜神。
2、正常的信仰能敬業樂群,正常的就業能維持正常信仰。
四、兩者不可偏廢
1、人活著非單靠食物,更重要是靠真理(太四4)。
2、過分重信仰而不就業,則影響物質生活。過分重職業而無時間親近神,則影響自己的靈命(約六63)。
3、當兩不可得兼時,寧可先求神國神義,神必安排生活(路十二29、30)。
五、信徒就業當考慮那些問題
◎按北市國民就業輔導統計,求才者約為求職者的六倍多;因有的工作許多人作不來,有人才卻無法使用。
1、信仰上的考慮
(1)聚會拜神方便否?
(2)此工作影響信心否?
(3)合乎神的旨意嗎?
2、肉體上的考慮
(1)收入足夠應付開支否?
(2)工作有危險性否?是否影響健康?
(3)是否有能力勝任?
3、最理想的工作
(1)有時間聚會、禱告、拜神,又能作聖工。
(2)適合真信徒的身分,能為主發光、作見證。
(3)不必交際應酬,能避免誘惑隨俗。
結論
昔日有「學而優則仕」之觀念,今日則「習得一技之長而學以致用」。但賜好機會乃在神,若能交託神,所謀才能成就(傳九11;箴十六3)。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3》,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賴英夫  #信仰生活  #靈糧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