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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童年的一件美事

作者/蔡聖民|類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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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二40-52:主耶穌自孩童時代,至三十歲出來傳道之間,經上只有這段記載之外,再沒有為祂記甚麼,因為這中間,耶穌是盡為人子的本分,在家中幫助父母,未出來為天國作聖工,無需要記載。但只路加這段記事,就留下極重要道理,要我們學習而行。
一、作父母的一件良範:即自兒子幼小之時,就領導他敬拜神。
1.拿撤勒至耶路撒冷的路程很遠,耶穌十二歲以前,雖父母未能帶祂到聖城敬拜神,卻在家中就教導祂敬畏神,學習聖經,養成了極好的信心。
2.拿撒勒至耶路撒冷,走路須四、五天,耶穌十二歲時,到了節期,父母就帶這小孩走遠途去敬拜神,更表現父母注重兒子敬神的熱心。
3.馬利亞家道很窮,到耶路撒冷敬拜神,來回須十多日,為拜神,放棄肉體生活的工作這麼多日,其熱心的模範,更值得效法的。
4.路四16記:耶穌安息日進會堂,是照「平常的規矩」,即自少時由父母所養成的。
△提摩太的熱心,是由他外祖母及母親,少時所培養的(提後一5)。
△作父母的當留意.對兒子自孩童時代,就教養他敬拜神的道理(箴二十二6)。
二、是少年人的良範:耶穌所行的凡事都好(可七37),都是我們的榜樣(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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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童年時代,就如此的。
1.耶路撒冷是熱鬧的城巿,童年耶穌來此,不到外面遊玩,只是在聖殿裏,且節期過後,眾人都離去了,祂尚在殿裏聽經、學道。
2.祂對道理有好問的精神,學習至極其明白,別人問祂,善於解答(46-47)。
3.祂喜愛住在神的家裏,關心天父的事(49節大字的是「以我父的事為念」,小字的是「應當在我父的家裏」,本節有此兩種意義)。
4.祂順從父母之命,盡了行孝的道(51):父母來找到祂,「就同他們回去,並且順從他們」。可知祂未出來傳道之間,就是在家順從母親學習聖經;幫助養父約瑟作木工,至出來傳道時,竟被人稱祂為「木匠」(可六3)。
三、一般信徒所當學習的良範:耶穌少年時代所表現這些佳範,也是現時在主裏的一般信徒所當有的,就是:
1.喜愛親近教會(詩八十四篇,一二二1,二十七4)。
2.認真查經、學道(提後三15-17)。
3.以教會為家,永不離去;以天父的聖工為念,時常關心,努力幫助(提前三15;林後十一28;林前十五58)。
4.對自己的家,盡人子的本分,順從父母作孝子(箴四3-4;弗六2-3);將當行的道完全行在家中(詩一O一2),現出美滿的家庭以榮神。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蔡聖民  #家庭  #靈糧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