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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處世為人

作者/賴英夫|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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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基督徒之稱呼由安提阿起始(徒十一26),本有因信基督而逃難受逼迫欺侮之意,故身為基督徒者,更當在處世為人上榮神益人,為主發光。
一、基本原則
1、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配合)(腓一27上)。
2、以「榮神益人」為處世態度,以「愛神愛人」為做人原則(太二十二37-40)。
二、基督徒處世為人的態度
1、對真神
(1)敬神守命盡本分(傳十二13
(2)心裏火熱服事主(羅十二11
(3)行事為人榮耀神(林前十31
2、對信徒
(1)效法主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
(2)彼此相顧同苦樂(林前十二12-13、25-27
(3)有愛能承受神國(太二十五34、40
3、對親屬
(1)夫妻相愛如一體(弗五24-25
(2)父慈子孝盡親情(弗六2-4
(3)親屬靈肉皆看顧(提前五8
4、對社會
(1)留心作正經事業(多三8
(2)作世上鹽世上光(太五13-16
(3)美事多作重和睦(羅十二17-18
5、對國家
(1)為君王在位的禱告(提前二1-3
(2)要順服國家的制度(彼前二13-15
(3)作安分守己的國民(林前十四40
6、對國際
(1)四海同是一家人(徒十七26
(2)公義使邦國高舉(箴十四34
(3)要往普天下傳道(可十六15
7、對人類
(1)對待人不分貧富貴賤(雅二1-5
(2)傳福音不分種族智愚(羅一14-15
(3)要為萬人的得救禱告(提前二1
8、對工作
(1)認識自己的職分(約十三16
(2)在小事上就忠心(路十六10
(3)負責盡職不偷懶(弗六5-7
9、對惡人
(1)不要為惡人心懷不平(詩三十七1-3、8-9
(2)寧可讓步而不與作對(太五38-40;羅十二19
(3)凌辱你的要為他禱告(路六28下
10、對仇敵
(1)認清真正的敵人是魔鬼(弗六10-12
(2)不以惡報惡反以善勝惡(羅十二17上、20-21
(3)要愛仇敵而為他們禱告(太五44-45
結語:願明白神旨,在善事上結果,力上加力(西一9-1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3》,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賴英夫  #教會  #靈糧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