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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召我們的目的

作者/蔡聖民|類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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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每作一件事都有目的,來信主當然有更大的目的:就是為得平安,為治病,為脫罪,為得救等。但聖經指示:人的信主,不是由自己,而是蒙主揀選,才能成為信徒的(約十五16)。
既是由主所揀選的,在主方面來講,祂選召人來作子民,更是有重要的目的,是信徒當明白,且當努力以達成主向信徒所要的目的,才是合宜的。
一、 為要相信的人得救:
此目的與信主之人的目的相符合,乃是福音的根本,由神的愛,差救主來,使信祂的人能得救的(約三16;可十六16,二1-8)。但當怎樣信怎樣行,才能得救,是有一定的方法:就是所行要符合聖經,從水和聖靈重生(約三5;多三5);以外還要遵從經上所指示的命令及教訓,不像別教會更改福音(加一6-8),才能達成主選召我們的目的。
二、 為叫信徒行善(弗二10):
世人都知道行善之要,但實際上沒有人能行,此事,聖經有明白的指示(羅三12;傳七20);古賢人也說過,如孔子說:「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連世人的俗語也明明說:「鼻孔向下的沒有一個善人」,「良心的人尚未出生」。
△唯蒙神選召作信徒,在主裏重生,有神「良善」的性情之人,始有行善的能力。所以主選召門徒的重要目的,照弗二10所指示,是要行善。但主要信徒當行的善,非一般世人所看的善,是照經上所說的「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就是在神裏面作的才是真善。
△原來神本身即是善(可十18),神的道是「善道」(提後一14),屬神的工是「善工」(提前三1;尼二18)。明言之:即傳福音,領人歸向神,為神的教會作各種聖工,幫助信徒堅固信心,完成得救……等事,才實在是行善的。
△神豫備叫我們所當行的善,我們必須:熱心行(多二14),勉勵行(來十24),有機會就行(加六10),恆心不斷而行的,到了時候就有賞賜(羅二7;加六9)。
三、要信徒顯神的榮耀(賽四十三7):
原來神造宇宙萬物及人類,是要顯祂的榮耀。可是犯了罪的世人,已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三23);後來,神再成全祂的旨意,由所選召的得救門徒,來作榮耀祂的子民。故信徒重要的本分,是要努力榮耀神的事。為此所要的,舉出兩項:
1.由信徒光明的行為(太五16;彼前二12):即結出光明的果子(弗五8-9;約十五8)。保羅為此事切求並教訓(腓一10-11,二15)。
2.由教會的完善(弗三21)──所要的有三方面:
(1)作天國民的信徒之人數要多(箴十四28)。
(2)信徒有火熱的信心、同心、相愛(徒二44-47)。
(3)教會中的治理完善,遵守規律,彼此順從(徒六1-7,十六4-5;弗五19-21)。
  
這幾件是神選召我們來作信徒的目的,是每個信徒要認識明白,不斷努力以期早日達成,使主滿足得榮耀,才是完全的信徒,可永遠得福。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蔡聖民  #信心  #靈糧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