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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王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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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人耶西的末子(撒上十六10-13)。
△登基年三十歲,在位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零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和猶大王三十三年(撒下五4-5)。
一、優點
1、凡事仰賴真神
(1)靠神打勝歌利亞(撒上十七33-37、1-58)。
(2)危難時靠神獲解救(撒上三十6、1-20)。
(3)事事求問神,不敢獨自前往(撒上二十三1-2;撒下二1,五19)。
△「要專心仰賴神,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箴三5-6)。
2、做事忠心精明
(1)自小對工作就負責不渝(撒上十七34-35)。
(2)得亞吉王的信任,被立為護衛長(撒上二十八1-2,二十九6)。
(3)親自出陣,為國拼命(撒下五6-7、17-20)。
(4)善任賢能,施行仁政(撒下八13-18)。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十六10-12;參看:林前四2)。
3、待人慈愛誠實
(1)亡命中,還作困苦人的良朋(撒上二十二1-2)。
(2)在隱基底洞內不害掃羅(撒上二十四1-22)。
(3)在西弗營中不刺掃羅(撒上二十六6-12、1-25)。
(4)聞敵(他卻不以掃羅為敵)陣亡,悲哀禁食(撒下一11-12、1-27)。
(5)恩待亡友約拿單之子米非波設(撒下九7、1-13)。
(6)容忍示每的侮辱,不以牙還牙(撒下十六9-10、5-13,十九16-23)。
△「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
4、知神愛,報神恩
(1)他深知豐富、尊榮都是神賜的(代上二十九10-12)。
(2)他自勉己心,不可忘記神恩(詩一百零三1-5)。
(3)他專誠運約櫃歸耶路撒冷奉還(撒下六1-5、16-19)。
(4)他立志為神建殿,盡力預備場所與材料(撒下七1-2;詩一百三十二1-5;代上二十九1-6)。
△「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詩一百十六12)。
二、犯罪與刑罰
1、大衛犯罪:污辱拔示巴,且謀殺烏利亞(撒下十一1-27)。
2、神的刑罰(撒下十二7-13):
(1)所生的孩子遘疾致死(撒下十二14-18)。
(2)暗嫩詐病污他瑪(撒下十三1-22)。
(3)押沙龍計復妹仇(撒下十三23-39)。
(4)押沙龍造反,謀殺父王──大衛(撒下十五1-23;參看:十二10)。
(5)押沙龍污辱父之妃嬪(撒下十六20-23)。
三、教訓
△神說:「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下十二12)。
△「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
△「死蒼蠅使作香的膏油發出臭氣」,這樣,一點愚昧,也能敗壞智慧和尊榮(傳十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1》,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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