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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心的祭司撒母耳

作者/侯水源|類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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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論:

撒母耳是神為自己所立忠心的祭司(撒上二35上),他的一生堪為今日屬靈的祭司之範(彼前二5)。

一、在神的面前長大(撒上二21

1.斷奶後即歸神(撒上一24-28)。

△不可永遠作嬰孩(來五12-14)。

2.從小即侍立主前(撒上二18)。

△當趁年少時,紀念造物主(傳十二1-8)。

3.神與人越發喜愛他(撒上二26;路二52)。

△當在神與人的面前作完全人(林後八21)。

二、照神的心意而行(撒上二35

1.自幼到老均忠實傳達神言(撒上三18、21)。

△保羅之範(徒二十20、26-27;帖前二4-5)。

2.領導百姓一心歸順主(撒上七3-4)。

△當盡己職引人歸主(徒二十24;帖前一9;西一28-29)。

3.不斷為百姓禱告(撒上七5,十二23)。

△當不住為選民禱告(西一9;徒二十31;帖後一11)。

4.待民慈愛辦事公義(撒上十二2-5)。

△保羅待哥林多教會之範(林後十一9,十二14-18;提前五21)。

三、蒙神永同在

1.禱告勝仇敵(撒上七7-11)。

△得神同工,神蹟顯明(可十六20;徒五12-16)。

2.所說的話句句應驗(撒上三19-20)。

△勸勉人不得有錯(帖前二3,三4;加一11-12)。

3.永遠侍立主前(撒上二35下)。

△與主同居同樂(太二十五21、23;啟二10,四9-11)。

結論:

當效法撒母耳作神忠心的僕人(林前四1-2)。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侯水源  #信心  #靈糧集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