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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與得救

作者/顏東濱|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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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何謂「得救」?就是現在能夠脫離罪,將來能進入天國之意。

一、一般世人的觀念

1.要修身苦行
2.要積功德
3.要超渡亡魂
4.憑良心做事做人即可

◎以上方法均非得救之途(箴十四12;加二16)。

二、聖經的指示

1.要相信(羅一17

(1)信耶穌是唯一的救主(徒四12)。
(2)信聖靈同在的真教會(弗一23;羅八9)。

2.要悔改

(1)信仰上的悔改(徒十九19)。
(2)行為上的悔改(路三10-14;箴四13-14)。
(3)心意上的更新(羅十二2)。
(4)立志跟主到底(路十四25-29)。

3.要接受合法的浸禮(可十六16)。

◎受洗使罪得赦(徒二38,二十二16)。

(1)全身入水(太三16;約三23)。
(2)面向下(羅六5-8;約十九30;詩三十八4)。
(3)奉主耶穌聖名(徒十九5,十48)。

4.要領受聖靈

(1)聖靈是得救的憑據(弗一13-14)。
(2)靠聖靈行事更新,人要像神(加五25;太七21;弗四20-24;傳十二13-14)。

結論: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0》,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顏東濱  #人物  #靈糧集10